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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葵青「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2本地男司機 扣查兩私家車

社會事

警葵青「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2本地男司機 扣查兩私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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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葵青「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2本地男司機 扣查兩私家車

2025年10月02日 16:08 最後更新:16:35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在10月2日進行反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行動。人員於葵青區喬裝乘客,成功截獲2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以「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拘捕2名年齡分別為34及50歲的本地男司機,2輛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拘2男,涉非法載客取酬。

警方拘2男,涉非法載客取酬。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廖偉倫表示,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亦應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可能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警方拘2男,涉非法載客取酬。

警方拘2男,涉非法載客取酬。

警方拘2男,涉非法載客取酬。

警方拘2男,涉非法載客取酬。

海事處就船隻非法載客取酬已提52宗檢控。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為打擊包括非法載客取酬等活動,海事處由2023年1月至今年4月期間,在維港水域共進行了480次實地巡查、40次「放蛇」取證行動,以及28次聯同警方展開的聯合行動。海事處共提出52宗檢控,當中已有49宗個案在法庭定罪。

海事處共提出52宗檢控,當中已有49宗個案在法庭定罪,共有5宗涉及非法載客取酬。

海事處共提出52宗檢控,當中已有49宗個案在法庭定罪,共有5宗涉及非法載客取酬。

陳美寶是在回覆立法會議員的書面質詢時稱,在已定罪的49宗個案中,共有5宗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目前仍有3宗個案的司法程序正在進行中。她表示,海事處會密切留意遊樂船隻未經批准載客取酬的情況,以及現行規管制度的有效性,並會適時檢討相關罰則。

陳美寶稱,海事處會密切留意遊樂船隻未經批准載客取酬的情況,適時檢討相關罰則。資料圖片

陳美寶稱,海事處會密切留意遊樂船隻未經批准載客取酬的情況,適時檢討相關罰則。資料圖片

她指出,現時市場上提供一些觀賞維港景色的海上旅遊項目及觀光船,供旅客和市民參加。各相關政府部門一直保持溝通及合作,透過聯合行動等方式採取執法行動,以打擊遊樂船隻非法載客取酬的活動。政府會密切監察及不時檢視實際執法成效,在有需要時進一步強化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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