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威逼15歲少年跨境販毒而被判監30年的毒販黃得煒,去年入稟高等法院,挑戰懲教署要乘坐囚車的犯人鎖上雙手的新措施。他今日在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但遭法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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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黃得煒在庭上指出,要犯人雙手鎖上押解手銬,即使身旁有扶手也未能保障安全,只有安全帶才可以取代作為安全措施。黃並申請援引理工大學前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的專家報告,惟申請未獲法官接納。

黃則指法官可能對囚犯有偏見,又謂「我覺得你蝦緊囚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