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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僅10日還沒領薪 北京財務經理因1疏忽需賠公司14萬

兩岸

入職僅10日還沒領薪  北京財務經理因1疏忽需賠公司1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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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僅10日還沒領薪 北京財務經理因1疏忽需賠公司14萬

2024年08月08日 10:20 最後更新:10:56

北京一位剛入職新公司10天的財務管理人員,尚未領工資,竟要賠公司12.87萬元人民幣,原因竟是……

財務經理入職僅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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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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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媒報導,一位化名為宋汝的財務經理在加入一家公司擔任職務的第10天,該公司的人力資源主管收到了一封自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駱某發來的電子郵件,要求提供最新的員工名單,包括姓名、職務和聯繫方式,並將其發送至指定的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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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要求從公司帳戶轉賬85.8萬元至指定帳號

之後,駱某要求人力主管立即聯繫財務經理宋汝,讓他加入一個指定的QQ群,以進行相關工作安排。在進入QQ群後,宋汝發現群裡只有駱某和某業務負責人陳某,兩人在QQ群中討論合同簽訂、保證金退還等事宜,並根據對方指示發送了公司帳戶餘額的截圖,隨後從公司帳戶轉賬85.8萬元至指定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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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出群組後 意識或遭遇詐騙

直到被移出群組後,宋汝才意識到自己可能遭遇了詐騙。公司認為,作為擁有超過10年財務從業經驗的專業人員,宋汝未能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導致公司遭受巨大損失,因此應對此負主要責任。而宋汝則認為,他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因為公司的財務制度存在漏洞,他的工作收益歸公司所有,相應的風險和損失也應由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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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公司12.87萬元人民幣

法院認為,宋汝在加入該公司之前擁有超過10年的財務工作經驗,並在公司擔任財務經理,因此應對財務工作的專業性、嚴謹性以及風險防範能力負有更高的責任。考慮勞動關係的特點、宋汝的過錯程度和收入水平,以及公司的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法院認定宋汝需承擔一定比例的損失賠償責任,判決他向公司賠償12.87萬元人民幣(約14萬港元)。宋汝提起上訴,但二審法院認為原判決正確,因此駁回了上訴,維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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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方近日偵破一宗跨境投資詐騙案,兩名台灣男子涉嫌透過通訊軟件LINE詐騙一名七旬日本老翁3000萬日圓,涉款約150萬港元。

冒充「藤原美月」 LINE誘投資

警方表示,詐騙集團於11月13日至19日期間,冒充虛構名為「藤原美月」的女子,主動透過LINE聯絡受害老翁,聲稱可代辦貸款投資「穩賺股票」,遊說對方準備大額現金作投資用途。

老翁起疑報警 假意配合設局 24歲車手線下收錢被捕

受害老翁察覺內容可疑後,主動向警方求助,並按警方指示假意配合詐騙集團行動,持續與對方保持聯絡,誘使對方安排人員前來收取現金。

至11月下旬,一名24歲台灣地區男子以短期停留身分入境日本,於長崎縣南島原市準備收取3000萬日圓現金時,被警方當場拘捕。警方在其身上搜出相關證物,並循線追查詐騙集團其他成員。

七旬日翁機警配合警方「反放蛇」,誘捕涉嫌LINE投資詐騙的台籍騙徒。AI 生成示意圖,非當事人

七旬日翁機警配合警方「反放蛇」,誘捕涉嫌LINE投資詐騙的台籍騙徒。AI 生成示意圖,非當事人

千葉再拘同夥 疑負責把風監視

警方其後於12月23日在千葉縣拘捕另一名30歲台男。該男子自稱任職廚師、居無定所,警方相信其負責監視收款過程及協調行動,屬同一跨境詐騙網絡成員。

警方指出,自2025年10月起,長崎縣已多次發現台灣地區人士以短期停留身分入境,涉嫌擔任詐騙集團收款角色,正加強查緝相關犯罪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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