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婷話唔想再提。
憑參加TVB節目《中年好聲音》而爆紅的43歲龍婷,早前被爆出與65歲人夫、演唱會製作人丘亞葵車廂激吻「Hello Kiss」事件 ,龍婷今日首次復工,出席《中年好聲音3》的探班活動時,開腔回應事件,指「件事已經過咗去,我唔想再提起,亦都唔想打攪任何人」龍婷多謝公司對他的支持及諒解,以後會繼續努力唱歌。對於有關丘亞葵的提問,龍婷一概問非所答,重複「事件已經過去,我會努力唱歌給大家聽」。
點擊看圖輯
龍婷今日首次復工,出席《中年好聲音3》的探班活動 (本網記者攝)
對於有關丘亞葵的提問,龍婷一概問非所答 (本網記者攝)
她表示目前的工作並未受事件影響,並指事件已經過去,不想再提。 (本網記者攝)
被指爆料者的支嚳儀今日有與龍婷同場 (本網記者攝)
龍婷表示從來沒有懷疑支嚳儀,見面亦不會感到尷尬 (本網記者攝)
龍婷又話整個《中年好聲》都是一個溫暖的大家庭,互相關心對方。 (本網記者攝)
龍婷今日首次復工,出席《中年好聲音3》的探班活動 (本網記者攝)
對於有關丘亞葵的提問,龍婷一概問非所答 (本網記者攝)
事件令龍婷形象插水,爆出後立即被公司雪藏,事件過了一個多月,她指暫時其他工作冇受影響,只是被抽起《星光熠熠耀保良》活動,被問及會否擔心影響前途,龍婷猶豫了一下,回應:「其實我唔想辜負我自己呢七年嘅努力,而好多朋友亦都見證住我的努力,以後我會繼續唱好歌給大家。」
她表示目前的工作並未受事件影響,並指事件已經過去,不想再提。 (本網記者攝)
有傳支嚳儀係爆料者,龍婷就指只從來沒有懷疑過她是金手指,見面亦沒有感到尷尬。她又指為了避免以後再有同類事件發生,龍婷表示「再熟的朋友都會保持距離」。
被指爆料者的支嚳儀今日有與龍婷同場 (本網記者攝)
龍婷表示從來沒有懷疑支嚳儀,見面亦不會感到尷尬 (本網記者攝)
龍婷又話整個《中年好聲》都是一個溫暖的大家庭,互相關心對方。 (本網記者攝)
曾入圍《中年好聲音》100強的39歲歌唱導師林俊一涉嫌非禮11名男性,其中包括一名年僅15歲學生。林俊一被控猥褻侵犯及普通襲擊等共20項控罪,案件星期四(12月11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暫委法官鍾偉強裁定被告9項猥褻侵犯及2項普通襲擊罪成,押後2026年1月26日判刑。
被告林俊一(戴帽及口罩者)9項猥褻侵犯及2項普通襲擊罪成,但獲准保釋。巴士的報記者攝
鍾官裁決時指,被告面對11名事主分別的指控,法庭必須就每位事主的每項指控獨立考慮,不能以偏概全,因事主眾多而對被告作出不利的推論,法庭必須小心獨立審視各證人的證供。
鍾官續指,每位證人的背景、性格、學習唱歌的目的及相關事件發生的時序有所不同,分析每位證人的證據時,須因證供及所有相關因素作出衡量,所以並非每一位證人都會有同一結果。
其中就案發時未滿16歲的證人X,辯方指被告真誠相信X當時已年滿16歲,可以給予合法同意相關身體接觸。辯方亦質疑,X虛構事件,證供前後矛盾及邏輯上不可能如他所描述地發生,要求法庭拒絕接納其證供。
惟鍾官表示,當時被告是以歌唱老師身份教X唱歌技巧,難以理解何以會牽涉檢查性器官;即使X真是同意脫褲給被告接觸性器官,惟這非合法,配合與否根本不是主要議題,被告的行為必然構成猥褻。
鍾官續指,法庭有小心留意X的證供內容及觀察其神情舉止,認為他沒有迴避問題或誇大其詞,接納他為誠實可靠的證人。
被告林俊一曾入圍《中年好聲音》100強。
法官最終裁定被告的20項控罪中,9項猥褻侵犯罪及2項普通襲擊罪罪成。法庭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餘下控罪,因此裁定另9項控罪罪名不成立。
鍾官命令索取其中6名事主的創傷報告,另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感化官報告、心理報告等。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惟須與感化官合作,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6日作求情及判刑。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曾多次以按摩為藉口,聲稱可改善唱功和擴闊音域,趁機非禮為其學生的事主下體,亦曾要求部分事主替他手淫及口交,且曾以手指插事主肛門。
多名事主早前上庭作供。其中,案發時15歲的事主X作供講述自己其中2次被摸下體的經過,指當時感害怕,覺得自己被性侵,但被告曾向他指「你想做明星,俾人非禮你先會紅,咁做係好正常」。另控方證人A出庭作供時表示,自己在2018年暑假前跟林俊一學唱歌,A指自己曾被問及手淫習慣,又搓揉腹股溝,A事後亦將事件記錄在社交平台instagram上。
被告林俊一(39歲,歌唱導師),被控17項猥褻侵犯罪及3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2008年2023年間,分別於長沙灣順利商業大廈、葵涌豪華工業大廈及長沙灣昌發大廈,兩度猥褻侵犯男童X及多次非禮或襲擊另外9名男子。
案件編號:DCCC234/2024
區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