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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蔡東豪《立場新聞》案中屬主腦 與鍾沛權串謀發布煽動文章

香港電台

法官指蔡東豪《立場新聞》案中屬主腦 與鍾沛權串謀發布煽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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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蔡東豪《立場新聞》案中屬主腦 與鍾沛權串謀發布煽動文章

2024年08月29日 19:18 最後更新:20:00

《立場新聞》涉嫌發布煽動文章,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罪成。

裁決理由提到,案發時政治氣氛極為熾熱,在此時代背景下,裁定其中11篇涉案文章具有煽動意圖,無客觀事實基礎、意圖嚴重破壞中央或特區政府權威。

從犯罪意圖方面,裁決理由說,從母公司架構文件、資金記錄等證據,法庭裁定包括鍾沛權和董事蔡東豪在內的公司股東,在信託安排下替不願意披露身份的金主營運《立場新聞》。判詞提到,鍾沛權供稱蔡東豪提供資金成立母公司營運《立場新聞》,並同意《立場新聞》是蔡東豪提供給他運作的平台,裁定蔡東豪可控制《立場新聞》運作,屬於主腦角色,因此裁定蔡東豪代表母公司與鍾沛權就《立場新聞》發布的刊物有協議,亦即控罪所指的串謀協議發布煽動文章。

至於第二被告鍾沛權,負責審批這11篇文章,知悉並認同文章煽動意圖,提供《立場新聞》作發布平台,罔顧煽動後果;第三被告林紹桐,在其中一篇聲稱中大校友的專訪發布時,接管總編輯職務,又指他曾出席網媒論壇發言支持反修例運動,在警方去信投訴後仍堅持發布,相信他知悉並認同文章的煽動意圖。

代表鍾沛權及林紹桐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求情指,今次是回歸後首宗新聞工作者因刊登評論文章被控煽動罪成的案件,法庭量刑時應考慮被告工作性質、犯罪意圖和當時社會情況等。她又說,兩人已還押超過300日,期間案件多次押後審訊,希望法庭考慮到兩人已還押一段長時間,如果罪行並非最嚴重,毋須判處最高刑罰。

余若薇表示,案件對兩人經濟狀況造成很大打擊,鍾沛權案發後一直無工作和入息;林紹桐女兒仍然年幼,他本人患有嚴重罕有病,腎功能很低,正接受化療,經常要出入醫院,入獄的話將難以接受治療。

法官表示,要索取林紹桐的醫療報告以詳盡了解他的身體情況,又說審訊時已考慮到《立場新聞》的編採、公信力和當時的民情。

醫務衞生局公布,將延展「支援粵港澳大灣區醫院管理局病人先導計劃」一年,至明年3月31日,以便利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可選擇於粵港澳大灣區指定協作醫療機構接受資助診症服務。

在延長的先導計劃下,如果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每次接受港大深圳醫院指定門診診症服務的醫療費用為人民幣100元或以上,該病人需共付人民幣100元,經醫管局核實指定享有豁免醫療費用人士除外,餘下的醫療費用差額便由先導計劃資助,上限為每年人民幣2000元,有關資助的使用期為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

先導計劃在2023年5月推出,旨在為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提供多一個自選的服務途徑,目前適用於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至今年2月底,累計超過6000名合資格的病人參加,當中逾6成為65歲或以上長者。根據港大深圳醫院去年11月進行的病人問卷調查,逾9成受訪者對服務表示滿意。

先導計劃現有病人如有意繼續參加計劃,可透過現行途徑由港大深圳醫院根據其醫管局覆診預約的門診類別,在港大深圳醫院對應的科室預約診症,並須在接受資助診症服務前,於港大深圳醫院填妥確認繼續參與的聲明;病人如無意繼續參加先導計劃,並希望返回香港在醫管局門診覆診,可向港大深圳醫院提出。

至於從未參與先導計劃的合資格醫管局病人,或曾參與該計劃但需要更新個人資料的人士,則可由明日起向港大深圳醫院提出申請。

當局說,所有參加先導計劃的醫管局病人須登記醫健通,病人可按需要於港大深圳醫院接受診症前透過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的「跨境健康紀錄」功能,申請過去三年存放在醫健通的電子健康紀錄,並授權醫護人員在就診時瀏覽,以助診斷和治療。

編輯:黃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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