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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察何兆東被控受賄案 涉洩警內部資料准以120萬元保釋

社會事

總督察何兆東被控受賄案 涉洩警內部資料准以120萬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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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察何兆東被控受賄案 涉洩警內部資料准以120萬元保釋

2024年09月09日 11:51 最後更新:12:51

38歲警務處總督察何兆東及其妻,涉嫌3年前起向一名襲擊案商人收受逾114萬元現金、童裝及手袋等,多次向該商人洩露警方內部資料並優待該名商人,分別被廉署檢控收賄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5罪、及教唆或促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案件早上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請押後至10月31日,待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

東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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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押後,並提高第一被告保釋金至120萬元,其妻獲准以原有條件2萬元現金保釋。控方庭上透露證物包括電話記錄、禮物實物及警方文件等。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時駐守灣仔警區,負責監督該區反三合會小組及重案組的刑事調查。被告因處理早前的一宗詐騙案而認識了一名商人,而該商人當時亦涉及另一宗襲擊案。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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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被告何兆東被控於2021年8月26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間,從該商人接受共逾114萬元的現金和禮物,包括兩筆各50萬元的現金和價值超過14萬元的禮物和其他饋贈。他同時被控於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10月21日期間,向該商人洩露警方內部資料,包括疑犯及涉案人士資料、及在警方調查的個案中優待該名商人或他的朋友。

至於36歲女被告何姸頴,報稱家庭主婦,為首被告妻子,被控協助何兆東接受價值超過13萬元的禮物。

廉署起訴一名東蓮覺苑前工程經理涉嫌隱瞞利益衝突,致使寺院外判多項維修保養工程予被告妻子的公司,涉及工程費用共超過50萬元。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6歲被告是東蓮覺苑前助理建築工程經理,被控3項欺詐罪及1項企圖欺詐罪。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涉嫌隱瞞其妻子於欣雅專業工程設計公司的權益,意圖詐騙而誘使東蓮覺苑委聘欣雅進行21項維修工程。被告亦涉嫌向審批採購工作的東蓮覺苑員工訛稱,其中18項維修工程按寺院的採購政策進行,誘使或企圖誘使有關員工批准委聘欣雅進行工程及付款。

東蓮覺苑。古物古蹟辦事處圖片

東蓮覺苑。古物古蹟辦事處圖片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的妻子為欣雅的唯一董事及股東,涉案21項工程涉及費用共超過50萬元。被告涉嫌使用虛假報價單,訛稱採購符合東蓮覺苑採購政策,令欣雅獲判部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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