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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時任助理副總裁涉受賄周二提訊 另兩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法庭事

港交所時任助理副總裁涉受賄周二提訊 另兩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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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時任助理副總裁涉受賄周二提訊 另兩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2025年11月24日 19:13 最後更新:20:00

廉署21日落案起訴一名港交所時任助理副總裁,控告他涉嫌貪污收賄15萬元,以披露上市公司的機密資料。另外兩名涉案人士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涉及廉署及證監會有關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

3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件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案件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38歲被告譚卓彥,是港交所上市部資訊科技組前助理副總裁,被控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另外兩名分別38歲和39歲被告周子剛和鄧慶俞,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廉署早前接獲證監會轉介牽涉內幕交易的貪污投訴後,展開聯合調查。調查發現,案發時譚卓彥因工作需要而獲授權取閱港交所相關電郵,當中包含上市公司敏感消息等機密資料及文件,有關資料僅限指定上市部人員於執行公務時取用,並且不得向未經授權人士披露。

廉署說,譚卓彥涉嫌於去年6月和12月,從周子剛接受兩筆賄款共15萬元,以向對方披露他從港交所電郵系統非法獲取與股價相關的機密資料。另外兩名被告,就涉嫌於今年3月,就周子剛懷疑涉及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中作出一系列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當中周子剛涉嫌指示鄧慶俞保管共約390萬元現金、兩隻總值逾100萬元的手錶及一部手提電話,並干擾鄧慶俞車上的行車記錄儀運作,藉以影響調查。

廉政公署星期三(7月29日)落案起訴3名時任銀行職員,控告他們涉嫌收賄以協助一名保險代理轉介的客戶無須輪候,直接辦理銀行開立戶口手續。3名被告獲准予保釋,星期五(7月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滙豐銀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滙豐銀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3名陳富昆(32歲)、陳偉柏(29歲)及游啓龍(33歲),案發時均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客戶經理,被控共6項貪污罪名,即5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

廉政公署表示,3名被告於案發時同屬銅鑼灣一間分行,職責包括安排專責處理銀行開立戶口申請的同事,為輪候的客戶辦理手續。3人均無權處理開戶申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控罪指陳富昆涉嫌於2024年,從一名保險代理接受賄款以利便對方轉介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每個客戶涉收賄1,000元至1,200元。另外,陳富昆涉嫌轉介部分客戶予陳偉柏及游啓龍等三名滙豐銀行客戶經理協助開戶,並就每位轉介客戶,向陳偉柏、游啓龍等三人提供賄款300元至500元。

廉署調查發現,陳富昆涉嫌收取賄款共逾35,000元,以安排該名保險代理轉介的客戶,無須輪候直接辦理銀行開立戶口手續,並曾於自己無暇接待有關客戶時,要求陳偉柏及游啓龍等三人協助。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廉署在上述貪污調查中,又揭發陳偉柏涉嫌於2026年2月向一個非法收受賭注的網上平台投注,涉款共逾12萬元。他昨日另被控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違反《賭博條例》。

滙豐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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