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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受賄助保險代理轉介客戶「打尖」開戶 3名時任滙豐銀行職員遭廉署起訴

社會事

涉受賄助保險代理轉介客戶「打尖」開戶 3名時任滙豐銀行職員遭廉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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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受賄助保險代理轉介客戶「打尖」開戶 3名時任滙豐銀行職員遭廉署起訴

2026年07月30日 15:31 最後更新:15:31

廉政公署星期三(7月29日)落案起訴3名時任銀行職員,控告他們涉嫌收賄以協助一名保險代理轉介的客戶無須輪候,直接辦理銀行開立戶口手續。3名被告獲准予保釋,星期五(7月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滙豐銀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滙豐銀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3名陳富昆(32歲)、陳偉柏(29歲)及游啓龍(33歲),案發時均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客戶經理,被控共6項貪污罪名,即5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

廉政公署表示,3名被告於案發時同屬銅鑼灣一間分行,職責包括安排專責處理銀行開立戶口申請的同事,為輪候的客戶辦理手續。3人均無權處理開戶申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控罪指陳富昆涉嫌於2024年,從一名保險代理接受賄款以利便對方轉介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每個客戶涉收賄1,000元至1,200元。另外,陳富昆涉嫌轉介部分客戶予陳偉柏及游啓龍等三名滙豐銀行客戶經理協助開戶,並就每位轉介客戶,向陳偉柏、游啓龍等三人提供賄款300元至500元。

廉署調查發現,陳富昆涉嫌收取賄款共逾35,000元,以安排該名保險代理轉介的客戶,無須輪候直接辦理銀行開立戶口手續,並曾於自己無暇接待有關客戶時,要求陳偉柏及游啓龍等三人協助。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廉署在上述貪污調查中,又揭發陳偉柏涉嫌於2026年2月向一個非法收受賭注的網上平台投注,涉款共逾12萬元。他昨日另被控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違反《賭博條例》。

滙豐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一名伊利沙伯醫院時任副顧問醫生,五年半內多次向家人及病人濫開受管制藥物並侵吞自用,被廉政公署控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7月3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

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51歲被告李志良干犯的控罪不是輕微罪行,監禁本來也是合適的刑罰。不過法庭考慮被告各項求情因素,包括其健康狀況,已辭任醫管局職位,重犯機會低,以及有悔意,故判處他社會服務令,並須向醫管局賠償20,000元,相等於涉案受管制藥物總值。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期間任職醫管局轄下伊利沙伯醫院耳鼻喉科副顧問醫生,負責為病人診症、治療及按需要向病人處方藥物。被告須遵照醫管局行為守則等相關規定,不得未經授權使用醫管局物資,亦不可未經授權拿取藥物。

廉署早前接獲醫管局轉介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於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間在其父母、妻兒及家傭等七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逾百次虛假地利用他們的名義預約診症。

被告其後透過虛假診症,處方兩款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藥物,涉及逾千劑咳藥水或治療過度活躍症的精神科藥物,並於醫院職員配發藥物後,侵吞該等藥物自用。

廉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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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被告又向另外兩名病人處方劑量高於所需的咳藥水,並要求兩人將額外處方的咳藥水退還給他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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