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港交所前副總裁,指他涉嫌不誠實地取用港交所的內部資訊系統,涉及上市公司機密資料,其母親亦同被起訴。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資料圖片
39歲被告湯寶衡為港交所前副總裁,他與68歲母親同被控一項「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名。控罪指,兩名被告涉嫌於2018年2月至2023年4月,非法取用港交所的內部資訊系統,目的在於使二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
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早前接獲證監會轉介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調查揭發湯寶衡於案發期間,涉嫌在港交所的內部資訊系統,多次查閱與其職務無關的上市公司機密資料,而其母親的投資帳戶則在較後時間進行相關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獲利超過50萬元。
廉署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會有進一步檢控。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間清潔公司的兩名時任高層,控告二人涉嫌就採購清潔車輛及清潔車輛維修服務,收賄合共逾7,500萬元。案件星期一(11月2日)早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分別為54歲的莊臣有限公司(莊臣)時任董事及莊臣母公司的時任行政總裁封志宏,及57歲的莊臣時任總經理李細亮。廉署於上星期五(10月30日)落案起訴二人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案發時,封志宏負責監督莊臣的業務,包括分判合約、採購訂單及發放款項。李細亮受封志宏直接監督。於2024年11月至2026年1月期間,莊臣向一間供應商購置多批清潔車輛,並定期使用該供應商所提供的車輛維修保養服務,總費用逾一億六千萬元。
控罪指,封志宏及李細亮涉嫌串謀從該供應商東主等人接受賄款共逾7,500萬元,作為二人在上述與莊臣有關的業務上,對該供應商予以優待的報酬。廉署將繼續進行相關貪污調查工作,不排除會有進一步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