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10月7日落案起訴一名80歲男子,控告他涉嫌向一名區議員提供賄款10,000元,意圖令對方以區議員身份脅逼一名教會牧師與他會面,以協助他處理一件私人事務。該名區議員拒絕受賄,並向區議會匯報事件。
被告方展崇,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告獲准保釋,以待10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2026年7月初經區議會的「會見市民計劃」,向油尖旺區議員李家軒求助,並於其後到訪對方的區議員辦事處,要求將一個文件夾轉交對方。文件夾內載有現金10,000元,以及一封由被告簽名的信件,內容要求李家軒指示其助理以脅逼手段使該名牧師與被告會面。李家軒隨即向區議會匯報事件。廉署其後接獲舉報並展開調查。
西九龍裁判法院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6年8月3日向油尖旺區議員李家軒提供賄款10,000元,作為對方以其公職人員身分指示其區議員助理協助尋找一名牧師,以及促成被告與該名牧師會面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