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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署高級工程師受賄等罪成判囚5年3個月 犯罪得益充公

法庭事

機電署高級工程師受賄等罪成判囚5年3個月 犯罪得益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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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署高級工程師受賄等罪成判囚5年3個月 犯罪得益充公

2025年12月16日 19:59 最後更新:20:52

一名處理機電工程署工程合約的時任高級工程師,被廉政公署控告任職該署期間財富與收入不相稱,涉來歷不明現金共逾700萬元,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判入獄5年3個月,犯罪得益被充公。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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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被告謝聲德是機電署時任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早前承認一項現任訂明人員維持高於與其公職薪俸相稱的生活水準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10條。他早前又承認另外5項罪名,即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3項洗黑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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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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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法官胡雅文。司法機構網頁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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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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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工程署。EMSD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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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法官胡雅文判刑時說,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影響公共工程及社會價值,批評被告身為公務員,處理涉案工程合約時理應守法符規及公開透明,但他沒有申報利益衝突,而且出於貪心及缺乏自制能力而犯案。

法官又批准控方申請,頒令充公被告犯罪得益380萬元。他須於6個月內履行充公令的要求,否則可遭加刑40個月。

高院法官胡雅文。司法機構網頁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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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透露,被告於2012年1月至2019年8月期間,維持高於與公職薪俸相稱的生活水準。他於該7年半內獲機電署支薪共約900萬元,但個人總開支達約3000萬元。撇除薪金、個人儲蓄及其他合法收入,他有至少700萬元開支的資金來源不明。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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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多個銀行戶口於案發期間先後接收了逾200筆來歷不明的現金存款共逾700萬元。另外,在2016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所屬的小型工程分部向兩間總承辦商判授兩份小型工程合約,涉款總值約9140萬,合約其後分判予三間分判商,被告承認從一名同時任職該三間公司董事的男子,接受賄款40000元以保持傾向優待有關公司。

調查又指,被告在負責處理該兩份機電署小型工程合約,以及監督承判商工作表現時作出失當行為,未有按照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通告及機電署的「行為及紀律指引」,申報他與該名分判商董事屬私交友好,存在利益衝突。

機電工程署。EMSD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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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表示,調查本案非常艱巨,廉署對上一次引用《防止賄賂條例》第10條提控是約30年前。由於公務員擁有一定權力和影響力,因此對公務員施予更嚴厲的規管,以揭露隱蔽及難以偵測的貪污罪行。廉署會繼續嚴厲執行《防止賄賂條例》,維護公務員團隊的廉潔操守。

廉政公署星期三(7月29日)落案起訴3名時任銀行職員,控告他們涉嫌收賄以協助一名保險代理轉介的客戶無須輪候,直接辦理銀行開立戶口手續。3名被告獲准予保釋,星期五(7月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滙豐銀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滙豐銀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3名陳富昆(32歲)、陳偉柏(29歲)及游啓龍(33歲),案發時均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客戶經理,被控共6項貪污罪名,即5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

廉政公署表示,3名被告於案發時同屬銅鑼灣一間分行,職責包括安排專責處理銀行開立戶口申請的同事,為輪候的客戶辦理手續。3人均無權處理開戶申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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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陳富昆涉嫌於2024年,從一名保險代理接受賄款以利便對方轉介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每個客戶涉收賄1,000元至1,200元。另外,陳富昆涉嫌轉介部分客戶予陳偉柏及游啓龍等三名滙豐銀行客戶經理協助開戶,並就每位轉介客戶,向陳偉柏、游啓龍等三人提供賄款300元至500元。

廉署調查發現,陳富昆涉嫌收取賄款共逾35,000元,以安排該名保險代理轉介的客戶,無須輪候直接辦理銀行開立戶口手續,並曾於自己無暇接待有關客戶時,要求陳偉柏及游啓龍等三人協助。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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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在上述貪污調查中,又揭發陳偉柏涉嫌於2026年2月向一個非法收受賭注的網上平台投注,涉款共逾12萬元。他昨日另被控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違反《賭博條例》。

滙豐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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