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時任銀行職員收取中介人賄款,以協助對方轉介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每個成功開設的戶口收賄500人民幣。被告8月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30歲被告潘秀珍,為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時任客戶經理,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10月9日判刑,並批准被告繼續保釋。
渣打銀行。青衣城圖片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在渣打銀行中環一間分行工作,職責包括協助新客戶開立銀行戶口。她承認於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間,從一名中介人接受賄款以協助對方轉介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賄款以每個成功開設戶口500人民幣計算。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案發期間先後協助16名由該中介人轉介的客戶成功開立銀行戶口,並收取賄款共8,000人民幣。
渣打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政公署早前就一宗註冊電工牌照申請個案提出起訴,涉案的註冊電工被指協助申請人虛報工作經驗,藉此詐騙機電工程署批出註冊電工牌照。案件10月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45歲被告陳國威被判入獄兩個月。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裁判官陳慧敏以監禁3個月作為量刑起點,鑑於被告選擇認罪,經扣減後判處他監禁兩個月。被告陳國威現年45歲,案發時為金諾燈光音響工程有限公司(金諾)的註冊電工。他早前已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該罪違反普通法。廉署在交代案情時闡明,在本港從事電業工程的人士,均須向機電署完成註冊,方可成為註冊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證明書按等級劃分為五級,其中A級證明書即坊間慣稱的「電工A牌」,屬於入門等級資格。申請人須符合的條件包括:具備最少5年在電業工程公司工作的經驗,當中最少一年須在註冊電工監督下工作,同時要提交相關工作證明,交由署方評核。
案情指出,一名男子於2021年中向機電署遞交「電工A牌」註冊申請,惟署方認為其證明並不齊全,遂要求他補交工作經驗證明。該名申請人其後經友人介紹,尋求陳國威協助。他及後提交的補充證明文件中,包括一份由陳國威在未獲授權情況下、以金諾名義簽發的證明,內容虛假聲明該申請人曾於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間受僱於金諾,並由陳國威負責監督。該名申請人最終成功獲批「電工A牌」,而陳國威在處理申請期間,先後向對方收取合共15,000元。
西九龍裁判法院。
廉署早前接獲與註冊電工牌照申請相關的貪污投訴,隨即展開調查。調查結果顯示,金諾從未僱用該名申請人,陳國威亦不曾獲授權發出該封證明信。該名申請人為同案被告,現年49歲,面對同一項串謀詐騙控罪,其案件已押後至11月19日答辯。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另一方面,廉署於上周五(10月9日)再就同類個案採取行動,起訴一名設計工程公司東主賀志兵(53歲)。他被指涉嫌與一名申請人串謀詐騙機電署發出「電工A牌」,因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有關案件將於明日(10月1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