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地導遊因向遊客作出惡劣言行及不當行為,包括指責遊客未有在商店內購物,並威嚇旅客會因此影響及後的行程,被撤銷導遊牌照,是旅遊業監管局成立4年以來首宗個案。
旅監局行政總裁方安妮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有關旅行團並非「零團費」或「負團費」,團費約500元,當時導遊斥責旅客整團30人無購物,如不購物為何要參加「購物團」,她認為做法是不專業、無道理,完全不能接受。
對於事發在今年2月,要超過半年後才公布撤銷導遊牌照。方安妮表示,收到內地旅客電郵投訴後,當時花了兩個月才聯絡上投訴人,局方其後再搜證,了解其他同團友的感受,以及邀約被訴的導遊見面。她強調,過程公平公開,由紀律委員會了解整件事。她又指被投訴的導遊有悔意,半年後可重新申請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