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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自貿協定中轉貨物便利計劃 即日其擴至緬甸及洪都拉斯

社會事

海關自貿協定中轉貨物便利計劃 即日其擴至緬甸及洪都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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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自貿協定中轉貨物便利計劃 即日其擴至緬甸及洪都拉斯

2024年10月01日 10:30 最後更新:10:53

海關將自由貿易協定中轉貨物便利計劃擴展至由內地經香港中轉往緬甸的貨物,以及由洪都拉斯經香港中轉往內地的貨物。

香港海關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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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轉易」的服務範圍原涵蓋內地與其貿易夥伴所簽訂的21項貿易協定下涉及69個經濟體經香港中轉北行至內地的貨物,以及8項貿易協定下由內地經香港中轉南行往台灣、南韓、新加坡、越南、尼加拉瓜和澳洲的貨物。

計劃擴展後,本地貿易商即日起可為內地經香港中轉至緬甸的貨物,以及由洪都拉斯經香港中轉往內地的貨物向香港海關申請中轉確認書,以享有《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或《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和《中國─洪都拉斯關於自由貿易協定早期收穫的安排》下提供的關稅優惠。

香港海關。BP圖片

香港海關。BP圖片

海關今日(4月20日)在機場偵破一宗行李藏毒的販毒案,檢獲約10公斤懷疑大麻花,市值約200萬元,拘捕一名由曼谷經河內飛抵本港的56歲女旅客。

海關4月20日在機場檢獲約10公斤、估計市值約200萬元的懷疑大麻花。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4月20日在機場檢獲約10公斤、估計市值約200萬元的懷疑大麻花。政府新聞處圖片

經調查後,該名被捕女子已被控以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明日(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

海關亦將繼續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確保有效打擊跨境販毒活動。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海關在機場檢獲市值約200萬元懷疑大麻花,拘捕一名由曼谷經河內飛抵本港的56歲女旅客。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在機場檢獲市值約200萬元懷疑大麻花,拘捕一名由曼谷經河內飛抵本港的56歲女旅客。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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