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早前落案起訴多名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衞生督察,指他們涉嫌濫用職權,沒有適當棄置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並盜竊該等食品。其中一名衞生督察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35歲衞生督察劉承軒,承認一項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再訊,並批准劉承軒保釋。
案發時,劉承軒隸屬食安中心風險管理科食物進出口組,工作包括對食品進行輻射檢測。食安中心禁止人員蓄意訂購過多食品樣本,或挪用任何未用作檢測的食品樣本。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須按程序棄置,並作妥善記錄。
廉署早前接獲涉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本案5名被告在測試前,已計劃私下攤分剩餘的食品樣本。廉署人員其後在劉承軒的寓所檢獲多項未用作檢測的食品樣本,包括意大利芝士、罐頭法式燉牛肉及西班牙罐頭海鮮等。
劉承軒承認於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間,盜竊部分由食安中心購買作食品輻射檢測用途的食品樣本。
同案另外4名被告陳映姍、林曉君、余鳳珍及李俊禧,年齡介乎29至38歲,均為食環署衞生督察,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4人今日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時沒有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再訊。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梁家盈代表出庭。
食環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因應本案所揭示情況,廉署已向食環署提出防貪建議,以杜絕不當行為,並已為食環署所有負責相關檢測工作的員工增辦誠信培訓。
醫務衞生局公布,將延展「支援粵港澳大灣區醫院管理局病人先導計劃」一年,至明年3月31日,以便利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可選擇於粵港澳大灣區指定協作醫療機構接受資助診症服務。
在延長的先導計劃下,如果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每次接受港大深圳醫院指定門診診症服務的醫療費用為人民幣100元或以上,該病人需共付人民幣100元,經醫管局核實指定享有豁免醫療費用人士除外,餘下的醫療費用差額便由先導計劃資助,上限為每年人民幣2000元,有關資助的使用期為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
先導計劃在2023年5月推出,旨在為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提供多一個自選的服務途徑,目前適用於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至今年2月底,累計超過6000名合資格的病人參加,當中逾6成為65歲或以上長者。根據港大深圳醫院去年11月進行的病人問卷調查,逾9成受訪者對服務表示滿意。
先導計劃現有病人如有意繼續參加計劃,可透過現行途徑由港大深圳醫院根據其醫管局覆診預約的門診類別,在港大深圳醫院對應的科室預約診症,並須在接受資助診症服務前,於港大深圳醫院填妥確認繼續參與的聲明;病人如無意繼續參加先導計劃,並希望返回香港在醫管局門診覆診,可向港大深圳醫院提出。
至於從未參與先導計劃的合資格醫管局病人,或曾參與該計劃但需要更新個人資料的人士,則可由明日起向港大深圳醫院提出申請。
當局說,所有參加先導計劃的醫管局病人須登記醫健通,病人可按需要於港大深圳醫院接受診症前透過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的「跨境健康紀錄」功能,申請過去三年存放在醫健通的電子健康紀錄,並授權醫護人員在就診時瀏覽,以助診斷和治療。
編輯:黃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