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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10名前員工判囚3周至30個月 2人判社會服務令

社會事

童樂居虐兒案10名前員工判囚3周至30個月 2人判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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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10名前員工判囚3周至30個月 2人判社會服務令

2024年10月07日 13:00 最後更新:15:31

區院法官王詩麗7日先處理童樂居虐兒事件12人的一宗合併案件,分別判處10人監禁3星期至30個月,另外兩人判處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於2021年底被揭發發生虐兒事件,共34名女職員涉事被控。當中12名員工虐待數十名幼童,涉及9宗案件,並轉介區域法院審理及裁定多項虐兒罪成。區院法官王詩麗7日先處理12人的一宗合併案件,分別判處10人監禁3星期至30個月,另外兩人判處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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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王詩麗判刑時表示,被告等人對幼童施襲的行為十分邪惡、橫蠻,毫無同理心及完全缺乏尊重、「視幼童為玩物」,犯案手法可恥和卑劣,不顧幼童感受和忽視安全。法官又表示,其中1名被告涉及多宗虐兒事件,批評她心腸歹毒、橫蠻無理,行為令人髮指。

對於辯方求情指童樂居資深員工亦會對幼童使用暴力,所以被告受風氣影響犯案,法官不接納作減刑理由,認為被告與其仿傚,倒不如以身作則,然後合眾人之力推倒歪風。法官又批評被告破壞誠信,指被告清楚知道行為錯誤,但仍明知故犯,行為可恥,部分被告目睹他人襲擊幼童,袖手旁觀、沒有干預或事後檢查幼童情況,行為麻木不仁。

12名被告年齡介乎25至59歲。他們在一宗合併案件中被控31項虐兒罪成,其中兩人僅涉一項虐兒罪,因此被判處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其餘的部分人士另外面對獨立案件,法官稍後將分別判刑。

防止虐待兒童會的熱線在過去一年共接獲1144宗舉報及諮詢服務,其中207宗為懷疑虐兒個案,較前一年上升約一成,涉及241名兒童,當中6至8歲最多,佔24%。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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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234名懷疑施虐者中,近七成是家庭成員,母親及父親分別佔27%及24%。超過一半個案屬於身體虐待,有116宗;其次是疏忽照顧,有34宗;性侵犯則有9宗。懷疑虐兒個案的危機因素,較多與子女管教問題有關。

防止虐待兒童會網頁

防止虐待兒童會網頁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婁小君表示,近年施虐者透過網上途徑誘識兒童的個案亦有上升,情況令人擔憂,施虐者通常利用社交媒體、在線遊戲等平台,偽裝成同齡人或可信的成年人,逐步引導兒童進入性暗示的對話,甚至要求分享私密圖片或進行不當行為。她認為,學校性教育有待加強。

防止虐待兒童會主席張志雄亦建議設立兒童中央數據庫,穿連警方、醫管局、社署及社福機構關於虐兒的案例及資料,相信有利政策及服務更加接軌。

協會亦指出,隨著《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明年1月20日實施,接到由專業人士致電的求助或查詢有上升趨勢,預計增幅仍會持續,建議政府繼續完善相關支援配套,包括專業人士培訓、緊急住宿安置及宣傳教育等,以確保機制能充分發揮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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