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然強調公司並非看淡香港零售市場前景。(張連登攝)
華潤堂宣布,香港全線19間分店在下月8日結業。華潤集團粵港澳大灣區首席戰略官李浩然強調,公司並非看淡香港零售市場前景,未來會轉用非實體店或專賣店等方式經營,繼續為香港經濟服務。
李浩然說,近年網上銷售和專門店興起,反映零售模式正迅速轉變,關閉實體店的決定是順應市場轉變。被問到結業會有多少員工受影響,他表示,公司員工以轉職和自然流失為主,大部分同事已有崗位重新安排,不會以解僱為主軸。
李浩然指出,基於經營環境和公司策略等考慮,公司決定關閉華潤堂全線19間分店,雖然是一個艱難和令人難過的決定,但認為不會太大影響市民的需求,因主要在港的產品服務有足夠供應。他又說,公司希望集中資源發展高科技和物業等業務,例如五豐行等業務仍然會繼續,希望優化產業結構。
李浩然重申,今次決定是公司經過長期考慮,香港經營環境困難,例如高昂租金等問題一直存在,而公司一直有開拓網購渠道,未來或會透過一些產品專賣等新零售模式經營。
本港首宗反恐案7名被告今日判刑,其中3人承認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包括主腦吳智鴻、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及案中負責把風的彭軍壕。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提到,本案是首宗引用反恐條例提出檢控的案件,沒有量刑指引,但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法官同意辯方團隊提出,英國案例涉及規模較大,有國際恐怖主義元素,並不適用於本案。
至於另一宗發生在反修例運動期間的光城者案,法官亦不認為具參考價值,因為該案偵破時案件只屬雛型,而本案則在幾近成功時才被偵破,本案亦並非國安案件。
法官判刑時亦提及「屠龍小隊」其他成員在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只表示陪審團未能肯定他們是本案串謀的一分子,但其破壞行為是有目共睹。
對於黃振強另承認的一項反恐條例下罪行「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法官批評,被告在telegram頻道發布非常煽情,且非事實的訊息,在短時間內籌集不少資金,更將部分留為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