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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警長涉嫌隱瞞債務申請延遲退休 詐騙儲蓄互助社逾59萬元貸款遭廉署起訴

社會事

兩警長涉嫌隱瞞債務申請延遲退休 詐騙儲蓄互助社逾59萬元貸款遭廉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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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警長涉嫌隱瞞債務申請延遲退休 詐騙儲蓄互助社逾59萬元貸款遭廉署起訴

2024年10月15日 17:56 最後更新:18:54

廉政公署起訴兩名警長,涉嫌在申請延遲退休時隱瞞個人債務,及多次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貸款共超過59萬元。兩人暫准保釋,星期四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兩宗案件被告分別為警長及前警長,各被控一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另外亦分別被控6項欺詐罪及1項欺詐罪。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發現兩名被告於2021年4月,分別向警務處申請參加「超過訂明退休年齡的警務人員繼續服務計劃」,但涉嫌在申報表格上訛稱沒有任何未償還債務,當時從未受「個人自願安排」所規限。兩名被告當時各自尚欠財務公司及儲蓄互助社債務共約45萬元及24萬元。二人亦涉嫌隱瞞曾經受「個人自願安排」所規限。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另外,其中一名被告在2018年至2022年期間,多次向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其中5次申請時,涉嫌虛報自己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申請第6筆貸款時,他亦涉嫌訛稱自己每月只需償還6500元債務,但實際上他須向財務公司還款13000元。被告6次申請共獲儲蓄互助社批出共逾53萬元貸款,但當時他尚欠一間財務公司約34萬元至62萬元不等。

另一名被告則涉嫌於2018年7月向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時,隱瞞當時拖欠兩間財務公司債務共約71萬元,誘使儲蓄互助社批出一筆約62000元貸款。

廉署起訴一名東蓮覺苑前工程經理涉嫌隱瞞利益衝突,致使寺院外判多項維修保養工程予被告妻子的公司,涉及工程費用共超過50萬元。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6歲被告是東蓮覺苑前助理建築工程經理,被控3項欺詐罪及1項企圖欺詐罪。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涉嫌隱瞞其妻子於欣雅專業工程設計公司的權益,意圖詐騙而誘使東蓮覺苑委聘欣雅進行21項維修工程。被告亦涉嫌向審批採購工作的東蓮覺苑員工訛稱,其中18項維修工程按寺院的採購政策進行,誘使或企圖誘使有關員工批准委聘欣雅進行工程及付款。

東蓮覺苑。古物古蹟辦事處圖片

東蓮覺苑。古物古蹟辦事處圖片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的妻子為欣雅的唯一董事及股東,涉案21項工程涉及費用共超過50萬元。被告涉嫌使用虛假報價單,訛稱採購符合東蓮覺苑採購政策,令欣雅獲判部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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