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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堅決反對歐洲議會針對香港失實言論及惡意污衊抹黑

政事

特區政府堅決反對歐洲議會針對香港失實言論及惡意污衊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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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堅決反對歐洲議會針對香港失實言論及惡意污衊抹黑

2024年11月28日 23:59 最後更新:11月29日 00:03

特區政府就歐洲議會通過有關香港的所謂決議,並就針對香港特區各方面情況的失實言論和惡意污衊抹黑,表示堅決反對和強烈不滿。政府強烈譴責任何基於無理、毫無事實根據的指控而向特區政府任何官員施加單方面制裁的建議,特區政府官員無懼此等野蠻、卑劣行為。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和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等,都制定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歐洲議會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明目張膽地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是典型的卑劣政治操作和虛偽「雙重標準」。香港特區對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會繼續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並強烈要求他們停止對有關案件的裁決作出任何不實的報道及惡意的抹黑。

歐洲議會(AP圖片)

歐洲議會(AP圖片)

發言人指出,香港是全球最開放的經濟體之一,一直奉行自由、開放貿易,並支持多邊貿易制度。今年,香港再獲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特區政府堅決反對任何基於政治目的而實施的貿易措施。特區作為單獨關稅地區的地位受《基本法》第116條保障,這個地位並非外界所能取消。香港與歐盟多年來一直持續合作,任何破壞雙方本應互惠互利關係的惡意行徑,必定會損害歐盟及其企業的利益。

43歲社會保障主任涉於2025年4月至7月期間,在網站上發布或複製具煽動意圖的刊物,並去信威脅5間傳媒刊登報道,否則會摧毀或損壞屬於傳媒辦公室的財產。該男子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等7罪,案件原定於星期五(1月1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惟辯方申請押後,因需時提供法律意見及與控方商討控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24日答辯,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還柙候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24日答辯。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24日答辯。

辯方指,再需與控方商討控罪和答辯方向,亦需更多時間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故申請押後至3月24日。辯方表示與控方商討將具建設性,料3月24日被告可進行答辯,控方沒有反對,而辯方沒有保釋申請。蘇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3月24日。

被告謝震斌(43歲,報稱社會保障主任)被控於2025年4月19日與2025年7月31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或複製該刊物,即一個 URL 位址為「https://tagef79222.wixsite.com/huimingleung-1」的網頁,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其餘6 項「威脅會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被告被控於或約於 2025 年 6 月 7 日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向黃、盧、陳、譚、吳及石姓人士威脅會摧毀或損壞屬於中國日報(香港)有限公司、星島新聞集團有限公司、南華早報出版有限公司、大紀元國際有限公司及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的財產,意圖令該上述人士畏懼該威脅會付諸實行。

43歲社會保障主任涉於2025年4月至7月期間,在網站上發布或複製具煽動意圖的刊物,並去信威脅5間傳媒刊登報道,否則會摧毀或損壞屬於傳媒辦公室的財產。

43歲社會保障主任涉於2025年4月至7月期間,在網站上發布或複製具煽動意圖的刊物,並去信威脅5間傳媒刊登報道,否則會摧毀或損壞屬於傳媒辦公室的財產。

案件編號:WKCC 545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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