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宣布,在一宗清潔服務合謀案件,被列為答辯人的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有限公司「香港工商」承認法律責任,達成和解,並同意支付1096萬元罰款。
競爭事務委員會
競委會又向競爭事務審裁處申請,命令公司董事陳明珠及鄭業釗各自支付1萬元罰款、向兩人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為期24個月、以及向有關答辯人收取競委會的調查費用及訟費。
案件源於競委會接獲的一宗投訴,投訴人包括在公共屋邨工作的數名清潔工人,指包括香港工商及民順在內的清潔服務承辦商,在競投房委會的清潔服務合約時,從事合謀行為,競委會調查後,在2021年12月14日入稟審裁處,向有關公司及人士展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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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陳述書,香港工商承認至少在2016至2018期間,就提交予房委會的17份標書交換商業敏感資料,構成合謀定價,違反《競爭條例》(《條例》)的「第一行為守 則」,並願意承擔法律責任。有關的招標項目涉及在房委會所管理的公共屋邨及其他大廈提供清潔服務,合約總額約1.8 億元。
競爭事務委員會展開執法行動搜查4個處所,包括一間工程承辦商及一間顧問公司的辦公室,以及涉案人士的住所。案件涉及九龍城區一個私人屋苑的維修工程招標,投標金額高達約400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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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有關公司於該工程招標期間涉嫌圍標,違反《競爭條例》。競委會早前接獲轉介個案,跟進後發現有顧問公司夥同工程承辦商,意圖操控投標結果,並以暴力手段抑制投標,阻撓其他有意投標的承辦商遞交標書。
競委會在信納個案存在合理因由懷疑有違反競爭守則的情況下,將個案提升至調查階段。競委會今日行使強制權力,要求有關各方交出文件和資料,以及出席競委會的聆訊以提供相關資料。競委會亦已接觸該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並保持緊密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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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說,由於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再採取執法行動,又指涉及樓宇維修市場的合謀行為備受全港業主關注,競委會一直積極跟進有關個案,包括去年兩度與廉政公署採取聯合行動,成功搗破一個新冒起的樓宇維修工程圍標集團。競委會會繼續竭盡全力,打擊以反競爭手段圖利,損害業主權益的違法行為,致力維護樓宇維修業界公平競爭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