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為一名女顧客提供牙科醫療服務,顧客對服務不滿意,向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投訴,揭發該男子並非註冊牙醫,事主其後報警。涉案男子承認未經註冊為牙醫的人以牙醫身份執業等三項罪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及緩刑3年,罰款3000元。
東區裁判法院
71歲被告陳沛良報稱無業,承認兩項未經註冊為牙醫的人以牙醫身份執業罪,以及一項管有第I部毒藥罪。
案情指,一名女顧客獲親友告知,被告在北角「堅瓷牙科配制所」以合理價錢提供牙科醫療服務,事主在2022年到上址接受牙冠手術。及後對治療效果不滿意,經過考慮後,在2024年向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投訴,揭發被告並非註冊牙醫,於是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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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下表示,會在為顧客拔牙時以利多卡因麻醉,聲稱曾在1970年代擔任牙醫助理,被捕前已在「堅瓷牙科配制所」工作8年。
廉署早前起訴一名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THEi高科院)前兼任講師,控告他向一名學生收取賄款2萬元,以確保對方的畢業專題研習取得合格成績。被告星期三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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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69歲的吳瑞庭,早前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斥責被告行為影響校方、學生及專業學位的認受性,並指被告處心積慮游說學生,非一時衝動下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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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負責指導THEi高科院土木工程榮譽工學士課程學生的畢業專題研習。自去年11月起,被告多次向一名學生揚言不會給予其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他其後向對方索賄,表示可保證給予其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
THEi高科院禁止員工向學生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期間獲THEi高科院及該名學生提供全面協助。被告承認指示該名學生準備2萬元現金,並約對方日會面。廉署人員於二人會面後拘捕被告,並在他身上搜出2萬元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