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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30天|黎堅稱不知反華組織「IPAC」 遭法官質疑作假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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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30天|黎堅稱不知反華組織「IPAC」 遭法官質疑作假口供

2025年02月07日 18:16 最後更新:02月08日 08:54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黎智英續作供。控方就黎堅稱在本案審訊才首次得知反華組織「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惟控方展示2020年6月13日裴倫德向黎傳送訊息指:「感謝你Twitter提及IPAC」。法官杜麗冰指黎早於2020年已知甚麼是IPAC,質疑黎作假口供;控方更指黎在庭上三度說謊,惟黎堅持否認,指不知道IPAC不是刑事罪行,反問他為何要說謊。另控方又質疑裴倫德向黎傳送Twitter連結,關於呼籲對政府官員包括林鄭月娥進行制裁,故黎對制裁一事知情,惟黎否認。

囚車下午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攝)

囚車下午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攝)

控方再提及黎曾於2020年6月3日向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轉發由裴倫德發出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新聞稿,並向裴倫德承諾將會把新聞稿刊在《蘋果》一個顯著位置;兩日後《蘋果》刊出文章,題為「斥強推港版國安法踐踏人權 9議會結盟強硬抗中共」,刊於報紙的A12版。

黎否認給予編採指示刊IPAC新聞     

黎指,他把裴倫德傳給他的所有訊息都轉發給陳沛敏,讓陳沛敏自行決定是否報道,黎否認屬編採指示,交由陳判斷,亦指A12版並非顯著位置,與A1頭版有很大距離,算十分後頁。

法官杜麗冰問黎身為老闆,為何不直接叫陳沛敏聯絡裴倫德,為何辛苦自己向陳沛敏轉發裴倫德的訊息及代其提出要求?黎指,如果是個無禮的人才會這樣指使下屬,法官杜麗冰再問黎,陳沛敏是他的員工,為何你不應該叫她做事?黎稱,即使陳是其員工,這亦不是其一貫做法。

法官李素蘭問黎為何特意向裴倫德表示「抱歉,我們無法將你的新聞放在頭版」?黎解釋,因對方要求放在頭版,所以當無法做到,向對方道歉有何不妥。李官追問,黎既然不在意,為何向對方道歉?黎指出於禮貌。

IPAC創辦人裴倫德。

IPAC創辦人裴倫德。

《蘋果》刊「光時」字句  控方及法官關注黎是否支持 

控方展示A12版橫幅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字句,指黎是否支持「光時」的理念,黎指,這是一個口號,當時很多人都高呼口號。法官杜麗冰問,黎反對標語?黎指,沒想到這方面。控方再指黎不知道支持與否?黎重申,他沒想到是否支持,而當時大眾都在討論。杜官追問,黎支持與否?黎指,他當時沒想到是否支持,但如果報紙有刊登,「那麼是的,我支持」。控方再問黎在《國安法》後仍支持此想法?黎指,這不是《國安法》後刊登,指控方詢問假設性問題,不會回應。控方多番追問,最後指出,黎支持「光時」?黎否認。

控方引述羅傑斯及裴倫德向黎發送的資料,提到 IPAC 由不同國家的議員組成,主要監察中國近期發展的議題,有 5 個關注點,包括維護國際秩序、維護人權。控方問,這正是黎一直追求的人權和民主自由?黎指,他沒有閱讀資料,因裴倫德只想透過黎刊登文章,所以對裴倫德提供的文章沒興趣。控方問,所以黎對於任何維護人權的組織都不感興趣?法官杜麗冰問黎為何沒有留意?黎指他沒有細閱,這些名稱對他沒有意義。杜官再問,所以連登、「攬炒」等字眼對黎沒有意義?黎指,因當時不斷有人提及,「攬炒」對黎而言即「攬炒巴」。法官李運騰問,所以黎一直沒注意這些名稱?黎確認。

控方又提到黎早在2020年5月20日計劃訪美,會見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美國國務院官員等,黎承認,指他是為爭取國際支持,阻止《香港國安法》推行。控方指文章內容與黎的理念及目的一致,如提到「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簡稱IPAC)有澳洲、加拿大、歐洲議會、德國、日本、挪威、瑞典、英國及美國9個議會不同主要政黨派出國會議員組成,聯席主席就由美國前總統候選人、政黨領袖及前外長等擔任。

文章又提到IPAC要求中國停止削弱香港自治,推動各國政府對中國採取更強硬政策,批評「中國政府無視國際反對,在香港硬推港版國安法威脅香港自治」。黎指,他當時沒留意裴倫德傳送的所有文件,承認文章白紙黑字寫明「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簡稱「IPAC」,但黎指自己無留意內容。

魯比奧。(AP圖片)

魯比奧。(AP圖片)

未有赴美與魯比奧會面   

控方再展示裴倫德與黎的對話,對方著黎轉發 Twitter連結,庭上顯示該連結有美國時任參議員鲁比奥(Marco Rubio)的照片。法官李運騰提到黎為訪美而在2020年6月12日向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黎承認他計劃訪美時會會見美國時任參議員魯比奧,因魯比歐是一名有影響力的政客,但由於魯比奧事務繁忙難以會面,黎也未能成功赴美,故兩人沒見面。黎指,他當年計劃與魯比奧會面尋求美國對香港的支持,但否認是尋求美國制裁中港。

控方展示2020年6月13日裴倫德向黎傳送訊息指:「感謝你Twitter提及IPAC」。控方再展示同日黎於Twitter帖文,提到「看到來自不同國籍和背景的領袖最終聯合起來,令人鼓舞」,並標註 IPAC 的Twitter 帳戶。黎確認,裴倫德感謝他轉發帖文,指是由「徒弟」李兆富撰寫,黎本人則望過帖文。控方指那黎是知道 IPAC 的存在?黎指,望過帖文不等於留意到 IPAC,重申不知道 IPAC。

法官杜麗冰指,黎供稱不識IPAC,在庭上才知IPAC,但裴倫德稱「謝謝你發布與 IPAC 有關的 Twitter帖文」,黎向對方說「不用客氣」,詢問黎會否形容「不認識 IPAC」的供詞是不準確?黎重申,他當時沒留意IPAC。杜官指,她是問黎會否認為「不認識 IPAC」的供詞不準確,不是問他有否留意;黎重申「對 IPAC 沒有印象」(IPAC was no impression on me)。

控方指黎至少三次向法庭說謊 

杜官指,這不是印象問題,而是黎說從來沒聽過 IPAC,但現在法庭看到,裴倫德在 6 月 13 日向黎說「謝謝你發布與 IPAC 有關的 Twitter 帖文」,黎稱「不用客氣」,黎會否同意其原來說法不準確?黎稱「我不是不準確,因為這是我的印象。」(I was not inaccurate, because that’s my impression)。法官杜麗冰指黎聲稱自己在本案審訊才首次得知IPAC,但黎早於2020年已知甚麼是IPAC,質疑黎作假口供, 控方指黎至少三次向法庭撒謊,說不認識 IPAC;黎否認,「我沒必要撒謊,如果我知道 IPAC,沒甚麼大不了。我為甚麼要說謊?知道 IPAC 又不是罪行」。

控方展示2020 年 6 月 11 日裴倫德曾向黎傳送IPAC的文件《IPAC reaches 100 Member Watershed》,內容提到IPAC在不到一周就有來自13個國家的國會議員加入,成員數目增至逾100人。控方指黎早於2020年6月知道IPAC的規模大小,但黎重申,他當時對裴倫德傳送的訊息不感興趣,無閱讀過文件。 

控方質疑黎知裴倫德呼籲對港府官員實施制裁

控方展示同年7月7日裴倫德向黎傳送Twitter連結,關於「施志安呼籲根據英國新的《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對林鄭月娥進行制裁。藍韜文:不排除這可能性」,並附上一段議會影片。黎指沒有看影片。訊息顯示,裴倫德稱「今天組織了這件事。其實現在要實現,也不是不可能。希望你沒事」,黎回覆「是的,現在沒事)、「Yes, not impossible now」(是的,現在並非不可能)。

控方問黎所指的「現在並非不可能」是指林鄭月娥被制裁一事?黎稱不知道,又指「也許我弄錯了」,其實他是指自己的情況,故黎回答「現在沒事」,又以為裴倫德在問他現在情況是否不可能,因此他說「是的,現在並非不可能」。但控方指,黎確實看了影片,所以才說「是的,現在並非不可能」;黎不同意。控方又指,裴倫德當時呼籲在《國安法》生效後,對香港政府官員實施制裁?黎稱不知道。控方問他是問黎同意與否,黎指「我不知道,怎能回答同意與否?」。控方問,所以黎說他不知道裴倫德正從事呼籲制裁香港官員的工作?黎稱不知道。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致函英國《衞報》,反對該報3月22日刊登的一篇評論文章對香港法院處理國安案件進行抹黑,強調特區政府將繼續依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衛報》的評論文章指,黎智英早前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簽證被拒批而提出的上訴許可被駁回,顯示香港法治正受到侵蝕。鄧炳強反駁指,特區政府堅定不移地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指香港現有超過100名資深大律師、超過1,600名大律師以及約13,000名執業律師,《基本法》保障市民選擇律師的權利,市民有權選擇有資格並可在香港執業的律師。

鄧炳強致函反對《衛報》一篇有關黎智英上訴被拒的評論文章。

鄧炳強致函反對《衛報》一篇有關黎智英上訴被拒的評論文章。

他續指,香港就國家安全案件引入逐案審批的特准執業制度,比大多數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英國)更加寬鬆。英國等地並無類似的特准執業制度或允許海外律師處理國家安全案件的制度。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

《香港國安法》第14條規定,國安委的決定不能司法覆核,這與普通法原則一致,該原則亦為英國所認可,即法院對行政當局在國家安全事務上的判斷予以適當尊重,因行政當局在這方面擁有更優越的資訊及判斷能力。這並不影響香港法院在《基本法》保障下依法享有的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所有被告人均可得到公平審判。

鄧炳強指,黎智英的上訴許可申請是毫無合理理由而被法院駁回,《衛報》的評論文章聲稱終審法院的裁決「令人費解」,此說法毫無依據,重申反對文章使用這種帶有偏見和誤導性的語言來詆毀法院的專業精神和公正性,並強調特區政府會繼續依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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