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3項罪名,被裁定全部成立。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16日致信《華盛頓郵報》,駁斥《華盛頓郵報》涉黎智英案社論,指社論是「精心剪輯卻失敗的預告片」,指該報的「作秀社論」可以收場,回到專業操守和事實真相。
外交部駐港公署致信《華盛頓郵報》,駁斥涉黎智英案社論。
全文如下:
致《華盛頓郵報》編輯部:
貴報12月15日社論《黎智英和香港的終結》是精心剪輯卻失敗的預告片,剪掉了「勾結外部勢力」的核心劇情,這劇本未免太過任性。
看看故事完整版吧:法庭855頁判決不是虛擬小說,而是156天公開聆訊、2220件證物、超過8萬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證詞壘出的真相高牆。當一個人打着新聞自由幌子乞求外國政要對本國政府發動制裁,甚至公開聲稱「為美國而戰」,這早已脫離新聞行業本身,而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至於貴報社論裏那些渲染「健康堪憂」「羈押黑幕」的旁白,可真是張嘴就胡來,不過是在法律程序上挑不出毛病後,捏造悲情牌的絕望呻吟。黎在懲教所得到及時、全面、合適的診療,身體健康良好,連被告律師都在法庭承認待遇合規,這出苦情戲你們怎麼還演得下去?
貴報的「作秀社論」可以收場了,麻煩還是回到專業操守和事實真相。關於黎智英案,用一句話收尾:當自由被濫用成匕首,法律就必須成為盾牌。這道理,放之四海皆準。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
2025年12月16日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
另外,公署發言人同日亦致信《華爾街日報》,駁斥該報涉黎智英案社論「達到了滿紙荒唐言的新高度」,又指內容呼籲以施壓手段釋放黎,既是在侮辱法治,也是在侮辱外交。
全文如下:
致《華爾街日報》編輯部:
貴報12月15日社論《在黎智英案判決之後》又達到了滿紙荒唐言的新高度,把此次裁決污衊為「作秀審判」,再次把黎智英「謳歌」為「熱愛自由的媒體人」,輕描淡寫地把他勾結外國勢力行徑描述為不過是「試圖獲得支持」,卻絕口不提黎曾要求外國制裁中國,並公開宣稱「為美國而戰」。試問,貴報高層是否有膽量公開呼籲外國對美國實施制裁,聲稱為某外國而戰?面對長達150餘天的審庭過程和855頁的判決書,貴報仍堅稱「並無嚴肅的證據」。這樣的社論,才是「作秀社論」。
既然無法挑出司法程序上的毛病,貴報只好把黎智英的命運寄望於所謂「外交談判」,甚至費心寫好了今後的談話要點,公然呼籲美國、英國領導人對中國施壓,還大言不慚道「釋放黎智英對中國是恩惠」。呼籲以施壓手段釋放黎,既是在侮辱法治,也是在侮辱外交。貴報精心編排的「外交戲碼」不過是無視國際法與國家主權的痴心妄想,我們不吃這一套。法治從來不是討價還價的商品,國家安全底線更不容挑戰。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
2025年12月16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年2月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判囚20年。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名下合共至少1.27億港元的財產,案件原排期於周三(7月8日)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但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最新資料顯示,7月8日的聆訊已經取消,將另訂新聆訊日期。
黎智英。資料圖片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黎智英。律政司司長在入稟狀中指明,黎智英現被羈押於赤柱監獄,要求法庭將黎智英直接或間接持有、擁有或控制的財產充公予香港特區政府。涉及的財產範圍廣泛,包括黎智英名下銀行賬戶內的所有結餘,即滙豐銀行、恒生銀行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共15個戶口內合共約3,230萬元;旗下公司及罪行相關賬戶內的所有結餘,即47個公司戶口內合共約1,211萬元;以及黎智英名下之17間公司股份,估值至少7,100萬元。此外,亦包括黎智英牽涉的刑事案件保釋金1,000萬元。
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名下合共至少1.27億港元的財產。資料圖片
入稟狀詳細列出了黎智英持股的17間公司,包括Dico Consultants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Best Combo Limited、Absolute Ace Limited、Sino Focus Group Limited、Billion Flower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AD Marketing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adMart eZone Limited(黎智英持股99%)、eZ Van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Next Animation Studio Limited、Ally Glory Investments Limited、Fog City Digital Limited、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黎智英持股100%)、Comitex Holdings Limited、Comitex Knitters Limited、Firm Way Investments Limited(黎智英持股33.3%,其長子黎見恩亦持股33.3%),以及黎智英持股71.26%的壹傳媒有限公司(Next Digital Limited)。
入稟狀中僅對當中部份公司作出估值,其中黎智英在Comitex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87.52%股份約值7.3萬元;而由Comitex Holdings Limited持有99.9%股份、Dico Consultants Limited持有0.01%股份的Comitex Knitters Limited,估值則約為7,131萬元。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