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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回顧|黎智英「美國線」: 前美駐港總領事郭明瀚向黎獻計奪權 欲借立會選舉再影響特首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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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回顧|黎智英「美國線」: 前美駐港總領事郭明瀚向黎獻計奪權  欲借立會選舉再影響特首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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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回顧|黎智英「美國線」: 前美駐港總領事郭明瀚向黎獻計奪權 欲借立會選舉再影響特首選舉

2025年02月09日 12:00 最後更新:15:21

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控方在過去一周續揭示黎的深度「美國線」聯繫,包括藉詞赴美探望剛產女的女兒,向法庭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但實為跟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等官員會面;另控方又指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制定了「What to be done note」(需要做的事情清單),建議從建制手中奪取政治權力,指目標是立法會選舉及建立路徑以進入「CE Process (特首選舉) 」 。

在4日的聆訊中,控方展示黎與Mark Simon於2019年11月13日的Whatsapp對話,黎向Mark Simon提及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建議的「What to be done note」(需要做的事情清單),郭提到要推舉年輕人領袖團隊主導整個反修例示威行動,並聯合泛民與政府談判。黎承認,當時同意郭的建議,而他亦與抗爭者包括陳梓華及一些本地反對派人士會面。

控方又展示2019年11月25日黎與Mark Simon、郭明瀚、及民主黨元老李柱銘的Whatsapp群組對話,郭明瀚再提及「What to be done note」,指其目標是要從建制手中奪取政治權力,又稱現時的目標是立法會選舉及建立路徑以進入「CE Process (特首選舉) 」 。

法官李運騰質疑郭明瀚的建議不只針對立法會選舉,亦針對「CE process」,問黎「CE」是否指「Chief Executive (特首)」,黎稱他不知道甚麼是「CE」。李官再問黎是否同意郭向他提出政治改革建議,黎指郭明瀚只是提及立法會選舉。

惟法官李素蘭及杜麗冰其後亦追問黎對「CE」的理解,但黎堅稱不知「CE」的意思。控方問黎同意郭明瀚的建議?黎即表示同意。

控方質疑藉詞探孫女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赴美見白宮要員

在3日的庭審中,控方提及黎於2020年5月5日當時涉刑事恐嚇案獲准保釋,保釋條件為不得離港。但黎在2020年6月12日到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便離港赴美,黎要求在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9日期間訪美,以探望身處紐約的女兒及剛出世的孫女;並前往美國紐約州西部水牛城與加拿大員工會面,討論他在加拿大經營的兩家連鎖酒店的業務計劃;前往華盛頓會見《蘋果日報》的服務供應商、會見一些媒體公司代表以宣傳《蘋果》英文版;商討可否收購美國維吉尼亞州小華盛頓的一家酒店。

控方展示黎與同年5月22日與Mark Simon 的對話,黎提到「我必須獲得孫女的出生證明,以使我的申請合法。我希望我的女兒於數天內分娩,這樣我就可以確定我去美國旅行的日期」、「如果我申請去美國,你們可以恢復在紐約午餐的日期嗎?那麼我到達美國後必須隔離14天嗎?如果是這樣,一旦你確定了午餐日期,我就會來隔離。」黎於5月27日向 Mark Simon 稱「我希望能恢復會面安排。在這危機時刻,是很好的保護,希望也能見到大老闆。 」

控方問黎是以其女兒誕女為藉口,讓他前往與美國政府官員會面?黎否認,指其意思是在這危機時刻要保護香港,強調危機是指「香港的危機」。控方問黎所指的「大老闆」是否彭斯?黎否認。控方質疑,黎稱探孫女是掩飾(cover up),這樣他就可申請前往美國?黎否認,但黎庭上承認他忽視了《國安法》當時即將到來的事實,又承認在《國安法》後仍與彭斯會面是愚蠢,但強調沒提及制裁事宜。

但黎於2020年6月12日告訴Mark Simon,法庭拒絕其更改保釋條件,即他不能出境,Mark Simon回覆表示遺憾,指美國國安委人員、國務院官員、國會山莊人員及傳媒朋友,對黎不能前來感失望,也非常擔心黎的安危。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警務處國安處周二(3月18日)於何文田區帶走鍾翰林後父到警署協助調查。鍾翰林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在2023年12月離港。警方國安處自2024年12月24日懸紅100萬港元通緝其歸案。

國安處自去年公開通緝包括鍾翰林在內的6名潛逃海外嫌疑犯後,採取一系列打擊措施,至今已作出多次行動,對10多名與國安逃犯有關的重點聯繫人作出調查,包括他們遺棄在港的家人、親屬及工作夥伴。

鍾翰林2023年6月刑滿獲釋,但在懲教署監管期間,潛逃至英國,違反監管令被懲教通緝。

鍾翰林2023年6月刑滿獲釋,但在懲教署監管期間,潛逃至英國,違反監管令被懲教通緝。

事實上,現年僅24歲的鍾翰林自早年已展現其「港獨」傾向,其政治「履歷」可追溯至中二時擔當黃之鋒助手,14歲時擔任梁天琦的助選義工。2016年,鍾翰林更成立「學生動源」,鼓吹「勇武抗爭」和宣揚「港獨」。2019年黑暴期間,鍾更變本加厲發布暴動等非法活動資訊,煽動學生上街示威,並呼籲美國制裁香港及中國官員。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鍾另創立「創制獨立黨」,揚言「不設底線」追求所謂「香港共和國」。2020年7月,他因涉嫌違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被捕。經審訊後被判處監禁43個月。鍾在2023年6月刑滿獲釋,但在懲教署監管期間,竟潛逃至英國,違反監管令被懲教通緝。

抵英後,鍾翰林非但毫無悔意,更變本加厲成立所謂「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持續在海外推進反華議程,宣揚「港獨」,並促請外國干預中港事務和污衊抹黑特區政府。

鍾翰林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間,透過不同渠道,包括以所謂「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參與外國機構的聽證會、發表公開講話、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等,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2024年12月24日,鍾翰林因再次違反《香港國安法》被國安處懸紅通緝。

惟面對通緝,鍾翰林仍頻繁參與海外反華示威活動,並在公開場合煽動示威者採取激進行為,包括高呼「香港獨立」口號及踐踏特區區旗,並虛偽聲稱替香港民眾發聲。實質上,由於其政治庇護申請至今未獲英方批准,他刻意通過反華示威活動製造輿論熱點,企圖提高個人曝光率和影響力。

近日,中英兩國協議將倫敦鑄幣廠改建為中國大使館。鍾翰林隨即多次勾聯多個海外反華組織發起示威抗議活動,企圖阻撓大使館的合法建設。鍾更聯同鍾劍華、劉珈汶及張晞晴等一眾通緝犯,會見英國官員,討論中國興建大使館計劃事宜,企圖促請外國干預中港事務,並試圖損害中港政府在國際間的官方代表地位。

倫敦警察廳對於鍾翰林等人多番在當地發起政治性示威表示擔憂,警告將會對示威活動設限,並對不依從者作出拘捕行動,鍾翰林批評倫敦警察侵犯了他們的集會和言論自由。

今次國安處的行動再清晰彰顯了特區政府維護法律尊嚴的決心,任何試圖規避法律制裁的潛逃行為、及協助潛逃的行徑都將遭法律嚴懲,無論是逃犯還是其協助者都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

高人話,鍾翰林即使潛逃到英國後,仍高調反華,倡外國對中港實施制裁或採取敵對行動,連同其他於海外的被通緝人士積極參與示威抗議活動,連當地警方都感到頭痛。

國安處的調查行動就是要再次給予潛逃者一個警號,其行徑已不斷觸碰國家安全的底線,並將牽連到其在港的家人及朋友;國安處亦展示他們如何「應對、打擊、阻嚇」潛逃行為,讓社會知道「依法追捕」的必要性,當局「雖遠必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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