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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一路走來內訌不絕 遭踢爆收黎智英捐款 愈走愈激踏上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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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一路走來內訌不絕 遭踢爆收黎智英捐款 愈走愈激踏上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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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一路走來內訌不絕 遭踢爆收黎智英捐款 愈走愈激踏上絕路

2025年12月14日 22:26 最後更新:22:33

曾經是香港最大反對派政團的民主黨今日結束運作,創黨元老李華明當街感觸落淚,話「無諗過今天局面」。民主黨成立以來,派系及路線鬥爭不斷,歷經多次內訌勢力持續削弱,在2019年修例風波中愈走愈激,最終走向滅亡。

民主黨在1994年由港同盟以及匯點合併而成,曾經為立法會第一大黨。1998年,陶君行、陳偉業、鄭家富、曾健成等黨內「少壯派」,於換屆選舉時出手拉低「匯點派」張炳良,推舉劉千石做副主席。

1999年,「少壯派」再提案將支持設立最低工資納入黨綱,但在會員大會遭否決,至此「少壯派」與黨內大佬們已愈走愈遠了。

「少壯派」陶君行、陳偉業等於 2002 年退黨,其後創立社民連。創黨副主席張炳良 2004 年亦退黨,並自翌年起出任行政會議成員。

內部分裂加上公民黨等成立,民主黨勢力逐步削弱,在 2004 年及 2008 年立法會選舉中席位銳減。

其間民主黨亦捲入不少醜聞。僅2000年,就發生了涂謹申被揭用政府資助租用自己持有的「匯標公司」物業,涉利益衝突,以及何偉途因為召妓,在東莞被捕。

2006年,民主黨內部爆發「真兄弟事件」驚動政壇。有人以「真兄弟」名義,公開黨內「改革派」電郵,指「改革派」被「滲透」、有人被官方「收買」等,驚動元老李柱銘、司徒華等調查並發表報告。創黨成員林子健多年後承認事件是其爆出,稱自己被司徒華安插為「臥底」,滲透「改革派」。

2014年「佔中」,本港政治生態已趨激進化,民主黨參與其中,但在佔領區不具領導地位。兩年後的立法會選舉,民主黨換上多名年輕候選人,包括林卓廷、許智峯、鄺俊宇,令到議席升至7席,再成泛民最大黨,其中林卓廷和許智峯更是以激上位,較為溫和的「元老」已不是主流。

到2019年修例風波,民主黨並沒有與暴力示威割席,甚至進一步靠攏激進勢力,經常在示威現場幫助暴力示威者,與警察推撞及衝突。時任黨主席胡志偉更在添美道走到警方防線前,高呼「我要見指揮官」,成為「經典一刻」。

同年區議會選舉,民主黨在社會極端對抗的氣氛之下,取得91席,成為第一大黨,但也因為愈走愈激,返唔到轉頭,為今日的滅亡埋下禍根。

同一時間,民主黨在立法會內持續參與「拉布」癱瘓議會,許智峯更多次在議會激烈抗議,包括在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期間掟臭彈。2020年尾,許智峯以公務名義訪問丹麥,之後棄保潛逃宣布退出民主黨,如今在澳洲成日叫囂制裁中央及特區政府,涉觸犯國安法被通緝。

2020 年立法會選舉押後,大部分反對派議員原欲留任,但在楊岳橋、郭榮鏗等4人被 DQ 後,民主黨議員亦隨之總辭,議席「清零」。

2021年,反對派試圖透過「初選」達到議席過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癱瘓政府以逼使回應政治訴求,民主黨亦積極「參選」。涉案人士其後因涉及《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包括民主黨的胡志偉、黃碧雲、林卓廷、尹兆堅、涂謹申和鄺俊宇,最終前4人被提訴判囚4年5個月至6年9個月。

民主黨還涉及收受秘密捐款。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中,其戶口交易紀錄顯示,2013年7月至2020年7月間,其助手Mark Simon曾從黎共收取1.1866億港元匯款,但他作為員工的年薪只有110至120萬港元,大部分款項並非其薪酬,當中部分被分發予不同的香港民主派政黨及政治人物,合共涉及72次匯款。雖然供詞無直接點名受益人,但其中黎智英同Mark Simon名下嘅「Lais Hotel」公司,就被揭曾經匯款共500萬港元去民主黨總部。

回顧民主黨30年興衰,持續內訌,路線愈走愈激,不與暴力行徑割席,愈踩愈深返唔到轉頭,就令其最終走入自取滅亡的死胡同。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在黎智英案逾百天的庭審中,披露了黎智英與「重光團隊」或稱為「攬炒團隊」(SWHK)之間的關係,如何構成勾結。

另外黎智英作為《壹傳媒》老闆,又如何利用《蘋果》多個平台,鼓勵市民參與2019年反修例示威遊行,並通過向《蘋果》高層下達編採指示,令抗爭得以持續;又於2020年5月開英文版作為向國際爭取對《蘋果》的「政治保護」,並爭取外國制裁中港;另黎又於《蘋果》專欄文章、個人Twitter及直播訪談節目等多個平台,發佈涉要求外國制裁中港的文章及言論,並削弱《香港國安法》的效力。

「重光團隊」兩名成員李宇軒及陳梓華先後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控方指黎智英與「重光團隊」的協議最早於2019年 8 月成立,即「G20 X 攬炒團隊」登報活動,最遲則於2020年1月,陳梓華等人與黎智英在台北會面。

控方指,律師助理陳梓華2019年透過李柱銘接觸黎智英及其助理Mark Simon,陳向黎尋求財政協助,資助在「G20」峰會時在全球報章登廣告,呼籲外國向中國施壓。黎其後墊支陳500萬元,陳聯絡「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要求李與劉祖迪成立「重光團隊」,建立勇武派領袖團隊;又提議資助一萬英鎊培養「攬炒巴」劉祖廸成為政治明星,建議對方「認識多啲枱底人」,以爭取國際認同,推動外國政府向中港實施制裁,團結議會、海外組織、街頭力量、「國際線」等不同板塊以達到「支爆」,並請求外國制裁中國。眾人曾在黎於台灣陽明山的寓所會面。

「重光團隊」其後亦加入「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控方指黎一直知悉、支持 SWHK 及 IPAC。控方又指,黎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沒叫陳梓華停止國際游說,又向陳提及《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等,鼓勵他們繼續按其指示行事。雖然黎智英與陳梓華曾6次會面,但黎堅稱不知「攬炒團隊」。

另控方指黎智英是《蘋果》掌舵人,擁有全面控制權。控方傳召3名《蘋果》高層作供,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及前《蘋果》論壇版主筆楊清奇,他們口中指黎「一錘定音」、「鳥籠自主」,黎不同意,但承認曾就 3 件事「例外」,包括就陳方安生與彭斯會面的新聞,指示張劍虹「做到最大效果」;七一衝擊立法會,著陳沛敏「多做年輕人心聲」、「站在年輕人的一邊,令社會大眾明白他們的苦衷和心聲,為他們得以平反,讓這運動得以持續」;而另一次則是不理《蘋果》高層反對,一意孤行推「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向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發信反對《香港國安法》。

控方又提及黎2020年5月推出《蘋果》英文版,「走向美國讀者」,希望吸引西方關注,為《蘋果》提供「政治保護」,因《蘋果》是一份反對派報紙;而黎指示英文版毋須持平報道,集中報導中國負面新聞,即「偏黃」立場;又下令挑選有關「抗爭、逆權、制裁、反中國及香港政府」的評論文章翻譯成英文,在英文版刊登。

控方又指黎透過刊於《蘋果》的專欄文章、個人Twitter帖文及直播訪談節目. 《Live Chat with Jimmy Lai 》等多個平台,發佈涉要求外國制裁中港的文章及言論,削弱《香港國安法》的效力。黎辯稱《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無再要求外國制裁,知悉「勾結外國勢力」為大罪,但承認無要求相關文章等下架,更同意自己在法例底線下「擦邊球」。

此外,控方指黎曾提供《蘋果》平台助在美國籌組「香港議會」的袁弓夷兩度播放影片。2020年5月袁弓夷聯絡黎,要求其讓他公開影片致函特朗普和蓬佩奧,促他們在香港駐紮聯合國維和部隊。黎庭上供稱自己沒牽涉製作,也沒看過影片,但其後又改口承認兩度借出拍攝場地及團隊給袁弓夷拍片,讓袁「開始摧毀中共的使命」,促特朗普對中港實施制裁;即使《香港國安法》實施,黎亦沒下令《蘋果》把袁弓夷的影片下架,即明知而違法發布煽動刊物。

辯方在結案陳詞時指,控方指控161 篇《蘋果》刊物涉煽動,指那僅佔案發期間0.39%的內容,不足以推論為串謀,又指除非文章嚴重削弱政府威信,否則難達到煽動門檻。但控方指黎用《蘋果》作為發布煽動物品的平台,涉及控罪期間有48000篇文章;法官亦指辯方玩數字遊戲無意義,控方只選擇其中161篇作例子給予法庭考慮,而法庭要處理串謀等指控,除161篇文章外,還有400條Twitter帖文、 大量社交平台對話內容、網絡節目等作考慮。

此外,控方又以書面陳詞列舉出20個例子證黎智英庭上供詞「不可信又不可靠」,要求法庭不要接納。控方舉例,黎自辯稱他不知「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IPAC和SWHK,但黎的說法已被庭上證供反駁;控方又指,黎知悉及關注「初選」,黎自辯供稱不關心,但黎與其「徒弟」李兆富的對話訊息證明黎積極參與及關注初選程序,認為黎對法庭說謊。

最後要由法庭裁決,是否接受控方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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