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在過去一周的庭審中,焦點之一是法官杜麗冰罕有地在12日審訊時,甫開庭便嚴正提醒黎智英,指法庭只會根據證據、以及與指控相關的法律來裁決案件;無論一個人的政治取態如何,都應留在法庭之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來到法庭的人都是平等,都有權獲得公平審訊。就杜官的提醒,黎智英表示明白。
杜官的嚴正提醒,是針對黎智英前一日在庭上發表有關「政治犯」的言論,黎當庭即引起杜官嚴厲駁斥。
黎1月庭審首稱「因政治被捕」 即被杜官嚴斥:是因刑事控罪被捕
翻查資料,黎智英在法庭上首次提及「政治犯」一詞,是今年1月8日的聆訊,當時由辯方進行主問。當時庭上播放2020年11月13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的訪談節目,節目嘉賓為《壹傳媒》前董事祈福德(Mark Clifford)及前港督彭定康。黎稱政府對200萬人上街示威感恐懼,故推行《香港國安法》限制港人自由,辯方問黎是否想煽惑大規模示威遊行,黎否認。
辯方指《香港國安法》第4條、第5條保護法治和自由,問黎是否知道這些條文?黎即在庭上指「我不知道怎麼回答你,如果這裡有政治犯,我就不相信有法治,我就不相信有自由」。辯方問2020年11月中旬有政治犯嗎?黎指《香港國安法》後,「我確信會有,而且我已經被捕了」。
當時法官杜麗冰聞言,即追問黎說:「你說你是政治犯,你不明白你是因為刑事控罪被捕嗎?你不是因政治而被捕」,黎隨即回答:「OK,OK,OK,明白」。
黎庭上再發表政治言論 遭杜官喝止:「你不可以把政治帶入法庭」
而黎第二次提及「政治犯」,則在本周二(11日)的庭審上。當時控方在庭上正展示《蘋果》為建立英文版而開設的「English News」WhatsApp群組對話紀錄,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於2020年5月11日在群組提到,已初步訂出「英文版」English Newsletter的做法,每天從社論、論壇、名采(副刊)選取數篇文章,以及當天的逆權新聞和專題,翻譯或撮寫成當天 Newsletter,另每周將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文章挑選綜合一周的版本。
一直堅稱不知道專欄被翻譯成英文、於英文版發佈的黎智英,在庭上承認,當時他忽略了此訊息,黎說:「我的文章被翻譯成英文,那不是犯罪,但在法庭說謊是犯罪,你覺得我將合法的事情變成非法,就是為讓自己受罪?那我不僅是一個政治犯,還是一個白痴」。
杜官隨即嚴詞斥責:「你不是政治犯,你在這裡面對刑事指控」,黎指「你可以有你的觀點,我也可以有我的觀點」;杜官再嚴正指出:「我是向你強調這一點,你的觀點可能與我相同,也可能不同,但這是事實,你不是一名政治犯」,黎說:「你可以向我建議,但你不能把觀點強加諸於我身上」;杜官再強調:「我最後一次告訴你,這裏是刑事法庭,你與政治無關」,黎仍似不服,此時杜官提高聲線喝止:「黎先生!你不是一名政治犯!你想把政治帶入法庭嗎?你不被允許這樣做!」黎其後才稱「I see I see (明白明白)」。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記協隱藏帳目風波持續。前記協主席參選人、記協會員李敏妮日前揭露記協阻撓其查帳,違反《職工會條例》,更違例增加「規則」,原來件事仲有續集。
記協隱藏帳目風波持續。
李敏妮今年2月20日正式發函,要求運用會員法定權利查閱記協2010/11至2023/24年度共12年的核數報告,惟遇到重重阻礙。在李敏妮的窮追猛打下,記協終於在李給予記協提供資料的限期日(即3月5日),記協發電郵回覆她,指「本會正處理你的申請,請耐心等候。」
8天後,即3月13日,記協終於再發電郵,不過,李敏妮就形容係「另一個詭詐的隱藏帳目手段」。
原來,記協在3月13日的電郵中,只稱會向李提供一年(2023/24年度)的帳目表副本一份,和已登記職工會規則副本一份(意指最新版本),而不是李敏妮要求的2010/11至2023/24年度帳目副本和所有版本的登記章程。並且,記協再次要求李查閱文件時須遵守三點「規則」包括限定她在4月5日下午一小時內完成查閱,不可外洩文件內容,以及不可影印、不可拍照。
3月14日凌晨,李再發電郵給記協,不但再次要求對方提供所需資料,還要求他們移除規則,然而記協19日先至回覆,並再次不提供李敏妮所要求的帳目資料,如之前的回覆一樣,記協只會提供一年的帳目表副本,而非她所要求的所有年份;也只會提供一份規則文本副本,而不是她所要求的記協自成立後所有版本的登記章程副本。
根據李敏妮早前向職工會登記局的查詢,會員有權要求職工會提供不同年度的帳目表副本,《職工會條例》第37條亦訂明,任何已登記職工會的帳簿及會員登記冊,均須公開予該職工會的任何職員、會員或獲授權代理人,在該職工會規則指明的時間及地點查閱...」。記協的種種操作,已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
李敏妮進一步指出,記協涉嫌以拖延時間、扮懵逃避法律責任,更有好多「魔鬼在細節」的操作。
其一,移花接木,帳簿和核數報告變「周年帳目表」。
帳簿是一間機構的記帳紀錄,是最詳盡的財務紀錄,記錄了每一個收支交易,而核數報告是會計師核實過帳簿後的收支和資產負債報告。然而,記協只准李查閱帳目表,而不讓她查閱她所要求的帳簿和核數報告,涉嫌違反了會章和《職工會條例》。記協在2月28日第一次回覆李的申請時,指她可以「查閱帳簿及章程」(但要求李查閱時遵守不合理規則),現在突然移花接木,把李要求查閱的資料變成只有「周年帳目表」,李敏妮就質疑,這一操作意圖令其所得的資料更少。
其二,加入不合理查閱「規則」。
雖然查閱帳目表所得的資料會很少,但記協仍然在3月13日的電郵再次要求李敏妮查閱文件時須遵守三點「規則」,令會員難以進行查閱,涉嫌侵犯會員的法定權利。
李敏妮質疑,記協明知他們的做法涉嫌觸犯《職工會條例》,但卻甘願冒違法風險堅持,「究竟帳目表裏記錄了什麼他們要隱蔽?」
其三,拖延時間動機可疑。
李敏妮續指,帳目表只是總數的紀錄,而且記協已經有帳目表在手,每年的周年帳目表只是3張紙,12年的帳目表只共有36張紙,記協卻要等到4月5日才能安排查閱。「這令人懷疑記協打算拖延時間,再陰謀論一點,是否有人打算在這段期間在帳目表『做假帳』?」
記協稱是代表傳媒的工會,但李敏妮就質疑,他們禁止李外洩文件內容和採訪的舉動,不但嚴重缺乏透明度,還侵害了新聞自由。她直斥,記協在隱藏帳目事件中的手法,可以看到一直站在道德高地的記協的虛偽,表面高舉爭取新聞自由,實質他們是反其道而行,侵害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