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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忿遭逐出師門網上披露師母個人資料 30歲女佛教徒「起底」罪成候判

法庭事

不忿遭逐出師門網上披露師母個人資料 30歲女佛教徒「起底」罪成候判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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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忿遭逐出師門網上披露師母個人資料 30歲女佛教徒「起底」罪成候判

2025年03月07日 17:33 最後更新:18:19

一名女佛教徒前年因拍拖遭逐出師門後與師父交惡,涉嫌在手機通訊創立群組,公開任職護士的師母個人資料,女徒弟被控一項未獲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庭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女被告獲准保釋候判。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女被告是報稱任職私人健身教練的30歲謝安遙,去年3月開設名為「神棍關注組2.0」,內有88名成員,同月15日,被告在群組內發出一幅註冊護士名單截圖,當中載有女事主中英文名、註冊護士編號、註冊日期,並附有內文。

裁判官複述女事主及女被告證供,指女事主丈夫,即女被告師父開設佛牌店,2017年曾因女被告頭部受傷於是贈送佛牌,2019年女被告入門成為弟子及佛牌店常客,與師父以契兄妹相稱。有關門規指,弟子不可公開討論或談戀愛,後來女被告違規談戀愛,嘗試帶男友會見師父,師父認為女被告不誠心,私生活不檢點,2023年將其逐出師門並封鎖聯絡。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質疑指,女事主夫婦涉嫌詐騙,加持佛牌後低買高賣,懷疑又以宗教名義欺騙他人,辯稱護士名冊資料早已公開,並非首次披露。朱官裁決時反駁指被告說法不合理,師父曾加持佛牌,非單純低買高賣,而且案中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師父有虛假陳述或進行邪教活動。裁判官指出,女被告指控師父,但女事主不曾協助師父,女被告自覺受騙也從未報警,說法自相矛盾,不可能藉此防止罪案,批評女被告砌詞作供。

裁判官不認同辯方所講,不認為只有首次曝光資料才會觸犯法例,否則如有人再次轉發便可逃之夭夭,令法例形同虛設,本案關鍵在當事人有否同意公開資料,而女事主因本案擔心影響工作,女被告有意使其蒙受傷害,故裁定女被告罪成。

警方於去年5月接報,指有人於網上發布帖文,煽惑他人發布一宗已經法庭審結的非禮案件的申訴人之個人資料。經調查後,警方拘捕及起訴3名男子。3名被告被裁定「煽惑他人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成,分別被判處監禁2個月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張展雄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張展雄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張展雄表示,去年5月網罪科接獲報案,指有人在網上討論區發布帖文,內容涉及一宗已由法庭審結的「非禮」 案件,當中有人提及並且煽惑其他網民,將該宗案件受害人個人資料披露並在網絡上發佈。調查發現該帖文內,有多條惡意及針對該非禮案受害人的恐嚇性言論,情況令人擔憂。

經過深入調查後,網罪科人員作出拘捕行動,並且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起訴三名男子 「煽惑他人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三名男子分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監禁兩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警方表示,判決可帶來阻嚇作用,網絡世界並非「法外之地」,本案事主是非禮案的受害者,若容許受害人在網上或其他渠道受到不必要的騷擾、恐嚇或被「起底」,不單帶來多一次傷害,亦會令其他人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保護能力感到擔憂,從而不敢出來舉報。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張展雄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張展雄

事發在去年5月,警方接報有人在一個網上討論區發佈帖文,內容與一宗已審結非禮案有關,當中有人提及並煽惑網民對該案受害人「起底」,並於網上披露有關個人資料。警方說,有關帖文有不少惡意及針對該受害人的恐嚇言論,形容情況令人擔憂。 警方調查後作出拘捕行動,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起訴3名男子有關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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