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經過兩小時閉門聆訊,法官陳嘉信決定讓天水圍16歲少女強姦案繼續審訊。女事主X接受辯方大狀盤問時,就案發當晚被告陽具是否進入她的陰道,默不作聲逾4分鐘,須要法官介入。X的母親之後作證,否認女兒精神有問題,反駁辯方律師指她的健康與本案無關。
進行兩小時閉門聆訊
法官陳嘉信3月13日早上為案件舉行特別閉門聆訊,與控辯雙方大狀傳召支援女事主的( support person) 吳女士,了解她的情緒和健康狀況,經過兩個小時討論,決定讓審訊繼續進行。辯方大狀隨即盤問X有關進入酒店房間後的情況。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送玉墜望女方平安開心
根據辯方的說法,兩人進入酒店房間後,坐在梳化飲啤酒及談天,被告說自己沒有女友,鍾意X,更除下頸上附紅繩的玉墜送給對方,希望她平平安安及開心。辯方展示在酒店房間內拍攝玉墜的相片,X表示並不知情。
同居男友正在服刑
另外,辯方指X訴說自己不開心,因為同居男友正在監獄服刑,其間兩人有接吻,甚至濕吻及撫摸,之後各自除衫到床上,被告用手指插入X下體,隨即講了一句粗口,指「有咁多M血」,之後就落床到廁所清洗,並沒有強姦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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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即時回答是否遭強姦
X多次以「唔記得」回應,又否認主動除衫,並說自己精神沒有問題,與本案也無關。當被問及被告的陽具是否插入她的下體時,X默不作聲逾4分鐘,法官陳嘉信介入,要求辯方再問問題,由於X沒有明確回覆,陳宣布休息5分鐘。
播放酒店閉路電視片段
辯方律師與被告葉泳鋒商談了5分鐘,葉需要時間考慮是否作證。控方隨後播放案發當晚酒店閉路電視拍下的片段。片段分5段,可以看見被告獨自到酒店櫃台登記,完成後走到大堂一張梳化,拿起相信裝有啤酒的膠袋,一名相信是X的少女,起身跟隨被告。
X跟隨被告上酒店房
兩人進入酒店的升降機,雙方有交談,被告不時面露笑容,兩人隨即進入房間。X在4段片段中都沒有被威逼或掙扎的表現,最後一段顯示被告於當晚 11點51分獨自離開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