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颱風「小犬」吹襲香港期間,在天水圍一間酒店懷疑被網友強姦的一名 16 歲少女,12日在高等法院透過視像作證,被辯方律師盤問時,突然表示不適,並要求即時離開法庭。主審法官陳嘉信表示,由於女事主情緒及身體狀況不穩定,不排除會解散陪審團,星期四 (3月 13日 ) 早上與控辯雙方閉門討論,再按情況作出決定。
不讓女事主聽報案錄音
女事主 X 透過視像系統先接受控方代表律師盤問,承認事發當晚兩度致電 999 報案中心,聲稱在天水圍一間酒店房間內遭人強姦。由於恐防影響 X 的情緒,律師徵得法官和 X 的同意,報案中心的錄音片段,只在法庭庭內播放。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不斷哭泣指被人強姦
兩次接聽的報案中心職員都是女性,X 哭著說:「我俾人強姦」,期間一度傳出短暫的爭吵聲,X 斥責有人離開。報案中女職員不斷安慰,勸她先停止哭泣,並多次查問女事主的位置。但 X 講錯酒店名稱,之後電話掛斷。
在第二段錄音, X 繼續哭泣,經女職員協助下,終於確定她身在天水圍嘉湖海逸酒店,X 之後說打開房門,看見房間號碼。職員最後表示,救護車和警員已收到通知,正前往酒店,叫她放心。
辯方指3度親吻被告
到辯方大狀盤問,X 按照指示,會答有、沒有及唔記得,語調清晰,沒有異樣。律師指案發前一晚掛起 3 號風球,颱風「小犬」正吹襲香港。她承當晚在商場飲酒期間,由被告阿鋒陪伴到附近商場的廁所,亦承認在廁所外兩度曾親吻阿鋒的嘴,之後 X 攬住阿鋒的手臂而行。
兩人曾經把臂同行
X 指阿鋒陪伴她回家,由於飲了酒,她在後樓梯嘔吐,是阿鋒幫她清潔,但忘記自己是否再親吻對方。到第二日早上,兩人再有聯絡,相約在阿鋒下班後見面飲酒。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9號風球下出門應約
根據辯方律師的說法,當晚已掛起 9 號風球,沒有交通工具, X 仍然出門赴約,在橫風橫雨下情況下步行 20 分鐘見阿鋒。阿鋒之後進入便利店為儲值卡增值,方便以較便宜價錢在酒店訂房。在便利店內阿鋒買了 12 罐啤酒及花生等小食,然後兩人步行到嘉湖酒店。
承認自願到酒店並進入房間
在酒店內阿鋒到櫃位登記,啤酒等物品由 X 看管。X 對大狀提問多次說「唔記得」,但承認是在自願情況下到達酒店,並進入房間。經過休息後辯方再盤問 X ,當問及進入房間後的情況時,X 突然表示不舒服,要去廁所。休庭期間 X 向陪伴的 ( support person ) 吳女士表示,希望盡快離開法庭。
星期四先進行閉門會議
法官陳嘉信要求控辯雙方考慮 X 的情緒及健康問題,是否適宜繼續作證,並引用 1994 年英國一宗案例,不排除會解散陪審團。陳之後採用辯方律師的建議,星期四 ( 13 號 ) 早上10 時開庭,先與控辯舉行三方閉門會議,著令陪審團 11 時出席。
案發於 2023 年 10 月 8 日,現年 21 歲的葉泳鋒,被控在天水圍嘉湖海逸酒店某房間強姦女事主 X ,完事後沖身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