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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EX詐騙案 網紅「朱公子」被控4項洗黑錢罪涉1880萬 押後7.14再訊

法庭事

JPEX詐騙案 網紅「朱公子」被控4項洗黑錢罪涉1880萬 押後7.14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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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EX詐騙案 網紅「朱公子」被控4項洗黑錢罪涉1880萬 押後7.14再訊

2026年04月16日 16:56 最後更新:16:56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JPEX涉欺詐案,包括網紅林作和陳怡等共16人串謀欺詐、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等控罪,當中網紅「朱公子」的案件於星期四 (4月16日)於區域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給予法律意見。法官高勁修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7月14日再訊,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網紅「朱公子」的案件於區域法院提堂,法官高勁修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7月14日再訊。

網紅「朱公子」的案件於區域法院提堂,法官高勁修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7月14日再訊。

被告朱家輝(34歲,報稱無業),被控4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指他於2020年11月23日至2023年8月30日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眾安銀行、Mox Bank、理慧銀行及匯立銀行的4個戶口內共約1880萬元為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

其餘被告的案件則獨立處理,各被告分別為30歲黃梓健、30歲鄧志冲、30歲劉玉恒、28歲鄧立迅、27歲余冠霖、31歲鄭智超及54歲鍾彩雲。他們分別被控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的得益的財產、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等罪,各人均獲准保釋候訊。

被告朱家輝,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朱家輝,巴士的報記者攝

早前JPEX首案已押後至6月1日作第三次提訊,處理交付高院。涉案8名被告依次為31歲鄭雋熹、28歲蕭穎謙、35歲林作、38歲陳穎怡、31歲區焯基、25歲趙敬賢、31歲梁綺湘、28歲何紀雯。他們被控串謀欺詐、欺詐、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

本案為警方首次引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檢控。

警方另於2026年3月再拘捕10人,涉以銀行戶口洗黑錢被控,即至今累計有26人被起訴,控罪指他們共涉洗黑錢近9000萬元。10名被告將分拆3案處理,押後至5月及6月再訊。

案件編號:DCCC 516/2026

證監會30歲時任經理在職時涉分別向兩名友人洩露領展投資信託基金的供股機密資料,投資獲利共逾1100萬元。3人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2項控罪,另被起訴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等共12罪。案件星期二(26日)在區域法院提堂,控方再新增2項控罪,法官陳廣池將案押後至8月18日再訊。

證監會時任經理涉向2友人洩露領展供股獲利逾千萬,控方加控2罪

證監會時任經理涉向2友人洩露領展供股獲利逾千萬,控方加控2罪

3名被告依次為梁譜軒(30歲,案發為證監會投資產品部經理,現報稱無業)、賴列偉(34歲,報稱醫院管理局註冊護士)、及張梓健(35歲,報稱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

梁譜軒被控2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2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1項洗黑錢罪;賴列偉被控1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及1項洗黑錢罪;張梓健被控1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及2項洗黑錢罪。

3名被告依次為梁譜軒(左)、賴列偉(中)及張梓健(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3名被告依次為梁譜軒(左)、賴列偉(中)及張梓健(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罪稱,梁譜軒在2023年1月30日至2月在香港,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即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經理,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作為,即向賴列偉和張梓健透露領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關的機密股價敏感資料,便利二人進行衍生工具交易。

梁另被控身為公職人員從二人接受分別225萬和約321萬元及一隻手錶報酬,以及在2023年至2024年1月期間,清洗犯罪得益約569萬元。賴列偉和張梓健則分別被控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梁向他們披露該敏感資料,和向梁提供金錢,作為梁作出上述作為的誘因或報酬;賴和張另涉及洗黑錢248萬及約321萬和一隻手錶。

案件編號:DCCC 161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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