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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維持港大擬建國際創新中心用地為「未決定用途」決定

社會事

城規會維持港大擬建國際創新中心用地為「未決定用途」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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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維持港大擬建國際創新中心用地為「未決定用途」決定

2025年03月14日 22:30 最後更新:23:31

港大計劃在薄扶林興建國際創新中心,佔地4.72公頃。城市規劃委員會維持決定,將有關用地由「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國際創新中心」地帶改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作為過渡性安排。

城規會認為,有關決定是較審慎做法,讓港大有時間重新檢視國際創新中心發展計劃,並展開相關技術評估,進一步諮詢社區等。委員重申,與持份者的交流有建設性十分重要,強調期望港大加強與社區溝通。

香港大學。資料圖片

香港大學。資料圖片

委員亦認為,有必要促請港大在合理時間內確定國際創新中心發展方向,邀請港大3個月內匯報項目最新發展,包括選址決定及詳細理據、發展時間表、與持份者的溝通進展。

規劃署表示,城規會已審慎考慮1800多份進一步申述,備悉反對意見主要關於「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劃設、該用地是否適合設立國際創新中心及程序事宜。

署方說,法律意見確認,將用地改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以局部順應有關申述,符合法理依據。而劃設「未決定用途」地帶目的,讓港大可重新審視選址的適切性,並考慮持份者包括心光學校及當區居民意見。委員亦認為,處理進一步申述過程中,並無程序不當。

港大擬建國際創新中心。港大圖片

港大擬建國際創新中心。港大圖片


  
署方重申,在用地上進行任何發展,需按條例訂明的改劃程序進行,屆時公眾人士可提交申述,城規會亦會舉行聆聽會考慮有關申述,再決定是否接納改劃建議。

香港大學就有關刊登於期刊《China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Studies》的論文《Forty years of fertility transition in Hong Kong》,涉嫌引用不當文獻的指控已完成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大學確認論文部分引文為人工智能生成的虛構文獻,而參與研究的博士生未作申明。該論文通訊作者為社會科學學院教授葉兆輝。

香港大學。港大網頁圖片

香港大學。港大網頁圖片

大學已採取紀律處分及相應措施,包括該通訊作者已卸任學院副院長及研究事務相關職務,以及該作者已向相關期刊申請撤稿。涉事博士生亦須按大學既定紀律程序處理。

葉兆輝。資料圖片

葉兆輝。資料圖片

港大表示,大學將加強培訓所有研究人員,範疇涵蓋根據人工智能應用的既定規範及指引進行強制性培訓及考核,維護學術誠信。

港大重申對學術要求嚴謹,對研究水平和操守秉持最高標準。所有港大研究人員必須確保研究質量及操守達至國際水平,大學將繼續以嚴謹標準維護學術卓越及公眾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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