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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翰林繼續在海外反華 高人:累及家人助查 國安處展示打擊潛逃行為 「雖遠必誅」

博客文章

鍾翰林繼續在海外反華 高人:累及家人助查  國安處展示打擊潛逃行為 「雖遠必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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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翰林繼續在海外反華 高人:累及家人助查 國安處展示打擊潛逃行為 「雖遠必誅」

2025年03月18日 14:57 最後更新:18:12

警務處國安處周二(3月18日)於何文田區帶走鍾翰林後父到警署協助調查。鍾翰林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在2023年12月離港。警方國安處自2024年12月24日懸紅100萬港元通緝其歸案。

國安處自去年公開通緝包括鍾翰林在內的6名潛逃海外嫌疑犯後,採取一系列打擊措施,至今已作出多次行動,對10多名與國安逃犯有關的重點聯繫人作出調查,包括他們遺棄在港的家人、親屬及工作夥伴。

鍾翰林2023年6月刑滿獲釋,但在懲教署監管期間,潛逃至英國,違反監管令被懲教通緝。

鍾翰林2023年6月刑滿獲釋,但在懲教署監管期間,潛逃至英國,違反監管令被懲教通緝。

事實上,現年僅24歲的鍾翰林自早年已展現其「港獨」傾向,其政治「履歷」可追溯至中二時擔當黃之鋒助手,14歲時擔任梁天琦的助選義工。2016年,鍾翰林更成立「學生動源」,鼓吹「勇武抗爭」和宣揚「港獨」。2019年黑暴期間,鍾更變本加厲發布暴動等非法活動資訊,煽動學生上街示威,並呼籲美國制裁香港及中國官員。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鍾另創立「創制獨立黨」,揚言「不設底線」追求所謂「香港共和國」。2020年7月,他因涉嫌違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被捕。經審訊後被判處監禁43個月。鍾在2023年6月刑滿獲釋,但在懲教署監管期間,竟潛逃至英國,違反監管令被懲教通緝。

抵英後,鍾翰林非但毫無悔意,更變本加厲成立所謂「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持續在海外推進反華議程,宣揚「港獨」,並促請外國干預中港事務和污衊抹黑特區政府。

鍾翰林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間,透過不同渠道,包括以所謂「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參與外國機構的聽證會、發表公開講話、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等,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2024年12月24日,鍾翰林因再次違反《香港國安法》被國安處懸紅通緝。

惟面對通緝,鍾翰林仍頻繁參與海外反華示威活動,並在公開場合煽動示威者採取激進行為,包括高呼「香港獨立」口號及踐踏特區區旗,並虛偽聲稱替香港民眾發聲。實質上,由於其政治庇護申請至今未獲英方批准,他刻意通過反華示威活動製造輿論熱點,企圖提高個人曝光率和影響力。

近日,中英兩國協議將倫敦鑄幣廠改建為中國大使館。鍾翰林隨即多次勾聯多個海外反華組織發起示威抗議活動,企圖阻撓大使館的合法建設。鍾更聯同鍾劍華、劉珈汶及張晞晴等一眾通緝犯,會見英國官員,討論中國興建大使館計劃事宜,企圖促請外國干預中港事務,並試圖損害中港政府在國際間的官方代表地位。

倫敦警察廳對於鍾翰林等人多番在當地發起政治性示威表示擔憂,警告將會對示威活動設限,並對不依從者作出拘捕行動,鍾翰林批評倫敦警察侵犯了他們的集會和言論自由。

今次國安處的行動再清晰彰顯了特區政府維護法律尊嚴的決心,任何試圖規避法律制裁的潛逃行為、及協助潛逃的行徑都將遭法律嚴懲,無論是逃犯還是其協助者都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

高人話,鍾翰林即使潛逃到英國後,仍高調反華,倡外國對中港實施制裁或採取敵對行動,連同其他於海外的被通緝人士積極參與示威抗議活動,連當地警方都感到頭痛。

國安處的調查行動就是要再次給予潛逃者一個警號,其行徑已不斷觸碰國家安全的底線,並將牽連到其在港的家人及朋友;國安處亦展示他們如何「應對、打擊、阻嚇」潛逃行為,讓社會知道「依法追捕」的必要性,當局「雖遠必誅」。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中區警區近日展開一項針對違反《人類生殖科技條例》的執法行動,成功搗破一個以提供「嬰兒性別選擇」及「代母服務」為名牟利的非法集團,拘捕10名本地男女,包括涉案公司董事夫婦,並檢獲大量電子設備及業務文件。

這個「代母」暗黑產業鏈是如何運作?

案情揭露,該公司自2019年起透過境外合作機構,以60萬港元的基本套餐費招攬客戶,涉嫌觸犯香港法例中嚴禁的生殖科技商業行為。

跨國運作模式 本地宣傳海外執行

據了解,涉案公司「第一試管嬰兒中心」(FFPGS (HK) Limited)透過兩個網站宣傳「全球唯一可選擇性別的精子庫」、「亞洲領先不孕症治療診所」,聲稱與泰國及柬埔寨的醫療機構合作,提供體外受精、胚胎性別篩選及代母安排等服務等。

中區警區刑事部接獲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舉報後,隨即展開調查,並派員喬裝顧客蒐證,發現該公司在本港招攬客戶並簽訂合約後,即安排客戶赴海外進行取卵、取精、胚胎培育等程序,整套服務收費至少60萬港元。

突擊搜查拘捕10人 移除網站違法宣傳

警方經深入調查後,於昨日及今日連續兩天於全港多地展開拘捕行動,突擊搜查該公司辦公室及涉案人員住所,拘捕4男6女,包括公司董事蕭永豐(70歲)及其妻子方希予(40餘歲),二人分別擔任董事、秘書等角色,其餘被捕者涉推銷、後勤支援及網站營運。

行動中檢獲多部手機、電腦、宣傳單張、收據及合約等證物,並已移除涉案網站。所有被捕者現獲保釋候查,須於5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法例明確禁止商業化生殖服務 最高可囚半年

香港《人類生殖科技條例》明文規定,除法例指明的情況外,任何人不得進行胚胎性別選擇,亦禁止以商業目的安排代母服務或宣傳相關業務,即使服務在境外進行亦屬違法。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監禁6個月及罰款2.5萬港元。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參與任何商業化生殖科技服務,以免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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