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2022年獲高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但人大釋法後指法院在國安案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建議入境處拒Tim Owen工作簽證申請。黎就此申請司法覆核敗訴,上訴遭高院駁回後申終極上訴許可證明書又被拒。 黎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被拒,再向終院直接申終極上訴許可,終院上訴委員會周一(3月17 日)駁回申請。
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資料圖片
黎智英去年5月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證明書被拒,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及朱芬齡、上訴庭法官區慶祥裁定黎一方提出的法律問題,均沒合理爭辯之處,國安委決定是否不受司法覆核的議題已在原訟庭及上訴庭完成討論,認為黎根本不應就本案提出終極上訴。
黎其後直接向終院申終極上訴許可,終院司法常務官早前向黎一方發傳票指,認為其沒合理原因申請上訴許可,要求進一步提交書面陳詞,在上訴委員會席前提出不應駁回其申請的理由。
終院上訴委員會的三名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17日頒布書面判詞指, 考慮黎一方理據及進一步書面陳詞後,認為其沒合理原因申請上訴許可,駁回申請,並下令黎一方毋須就此申請支付訟費。
黎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