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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衞:香港仍面對國家安全風險 絕對不能掉以輕心

政事

曾國衞:香港仍面對國家安全風險 絕對不能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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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衞:香港仍面對國家安全風險 絕對不能掉以輕心

2026年01月10日 15:59 最後更新:17:59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香港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和維持社會穩定的局面來之不易,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最高原則,更是每個中國人應有之義,以及共同的義務和責任。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出席國際公益法律服務協會國家安全教育中心國家安全教育證書課程畢業典禮。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出席國際公益法律服務協會國家安全教育中心國家安全教育證書課程畢業典禮。政府新聞處圖片

曾國衞在一個國安教育導師培訓證書課程畢業禮致辭時提到,黎智英案審訊期間,外部敵對勢力一直嘗試抹黑攻擊特區政府;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在外部勢力包庇下,更試圖作出種種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他又說,外部勢力及代理人更死心不息,不斷透過軟對抗等手段,試圖煽動市民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憎恨,反映香港仍面對國家安全風險,絕對不能掉以輕心。

他指出,黎智英被定罪說明任何試圖破壞國家安全和團結、繁榮進步的圖謀都不會得逞,亦絕不會成功,更絕對阻礙不了國家強國之路和民族復興之途。

曾國衞認為,維護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當今世界變亂交織,單邊霸凌行徑嚴重衝擊國際秩序,大家更要堅定信心、團結一致、發揚鬥爭精神、增強鬥爭本領,堅定有力維護國家安全,居安思危,加強國家安全教育,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試圖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確保國家安全的牢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黎智英早前被判刑20年,而《蘋果》6名認罪高層則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其中《蘋果》前主筆(筆名盧峯)、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被判囚10年,馮偉光昨向上訴庭就刑期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有聆訊排期。

《蘋果》6名認罪的高層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蘋果》6名認罪的高層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上訴人馮偉光,62歲,案發時是《蘋果》英文版執行總編輯,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今年2月9日被判囚10年。 

其餘《蘋果》編採人員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被判囚6年9個月、《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囚7年、《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及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判囚10年、另一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則被判囚7年3個月。

馮偉光就刑期提出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馮偉光就刑期提出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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