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潛水員為參加「美人魚比賽」在海洋館訓練突遭鯊魚咬手,導致肌腱全斷被鑑定為10級傷殘,怒提告相關部門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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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入圍「中國美人魚大賽」
綜合內媒報導,內地一名李姓女子曾於2023年報名參加「中國美人魚大賽」,該賽事屬於積分賽制的表演比賽,每年會有4至5場比賽,按總分計算名次,「如果進入前3名,還可能獲得世界美人魚大賽比賽資格,很有吸引力。」同年,她也順利入圍了比賽,並決定在6月18日昆明站比賽前做一些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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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前往海洋館進行訓練
由於場地和賽場較為相似,李女選擇在無錫融創海世界的「詩巴丹潛水」進行模擬訓練,購票後進入場地下水訓練。李女下水約1小時左右,被岸上安全員示意上岸,表示需要餵魚,結束後再讓她下水。未料,李女訓練完畢上浮時,一隻鯊魚突然從後方靠近並緊咬她的手臂。
女子遭鯊魚咬傷手臂
李女表示,鯊魚的視力很差,可能將她晃動的手臂誤認為魚食,也有可能是受到驚嚇才將她的手咬進口中。被鯊魚咬住後,李女迅速用另一隻手攻擊魚的眼睛、排氣孔、頭部等敏感部位反擊。最終鯊魚鬆口,李女趁機上岸得以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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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腱全斷被鑒定為10級傷殘 女子憤而提告
李女手上傷口深到見骨,手部橈動脈、橈靜脈及肌腱全斷,經歷5小時手術並縫合了100多針,最終被鑑定為10級傷殘。事後,李女提告海洋館要求賠償。不過因賠償問題未能協商一致,李女將場館和運營方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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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決出爐
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最終裁決,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應當承擔7成責任,而李女作為取得潛水證書的潛水員,未注意觀察周圍情況,未盡到合理的安全注意義務,存在一定過錯,應承擔3成責任。
馬來西亞一名男子因被女友嫌無車丟臉,月入1900元(令吉,下同,約3700港元)仍硬要買車,生活陷拮據,更失去友情愛情。
男子因被女友嫌無車丟臉,月入1900元令吉仍硬要買車。資料圖片
受女友影響堅持買車 男子最終人財兩失
早前,馬來西亞一名帖主於當地Facebook專頁「GOXUAN」匿名投稿,分享身邊一名男性朋友因受女友影響,在收入有限的情況下仍堅持買車,最終不但令生活陷入拮據,更連友情與感情也一併失去,事件引發網民熱議。
男子因被女友嫌無車丟臉,月入1900元令吉仍硬要買車。資料圖片
月入有限仍想供車 朋友聽後大感意外
帖主指出,男性友人月薪約1900元,扣除公積金及保險等開支後,實際到手收入僅約1400至1600令吉(約2722港元至3110港元),屬於低收入一族。惟該友人某日突然在朋友群組內興奮表示打算買車,稱每月供款約500令吉(約972港元)並認為「問題不大」。
女友嫌無車丟臉 朋友提醒養車成本更高
眾人起初還以為他存到錢或有家人願意幫忙分擔,惟細問之下才得知,原來是友人女朋友一直催促買車,甚至揶揄「一個男人沒有車很丟臉」,所以在「戀愛腦」的影響下,他無視自己低收入的事實,打算獨力承擔買車及養車開支。朋友們聽後均感憂心並提醒他,買車除了每月供款外,還要承擔油費、保險、維修保養等支出,若再遇上違例罰款、刮花車身或小型意外,更隨時會額外破財。
男子因被女友嫌無車丟臉,月入1900元令吉仍硬要買車。資料圖片
未買車已問朋友借錢 眾人當場看清風險
投稿人指出,單是買車支出已幾乎佔去該友人收入三分之一,明顯超出負擔能力,但對方始終認為自己有能力應付。更令人感到錯愕的是,友人尚未買車之際,某次與大家一同吃飯時,突然開口問:「如果這個月我手頭緊一點,你們可以先借我一點嗎?」眾人當場愣住,隨即反問:「你車都還沒買就已經沒錢了?」對方則解釋,只是「先跟你們說一聲,可能以後會有這樣的情況」。
男子因被女友嫌無車丟臉,月入1900元令吉仍硬要買車。資料圖片
朋友看穿將來要幫供車 飯局成友情終點
一眾朋友聽後即時明白,對方未正式買車,已打算日後如遇上供款、保險、維修等壓力時,向身邊朋友借錢周轉。投稿人直言,若事情發展下去,那輛車表面上雖然屬於對方,實際上卻可能變成「大家一起供、但無人有使用權」的車。也正因如此,那頓飯最終也成為雙方友情的終點。
男子生活拮據慘遭女友分手
據投稿人透露,該名男子最後仍然決定買車,惟之後生活變得相當拮據,經濟壓力明顯加劇,而其女友最終也與他分手。
網民留言熱議
帖文曝光後,引來網民紛紛留言表示:「他成功了,因為他買了車,不需要女友」、「有車不丟臉,只不過沒有一班兄弟和女友」、「他不應買車,應該買腦去換走他的戀愛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