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得嚟行,預咗要還,35+顛覆案4名泛民成員已「還晒」,今日刑滿出獄,包括毛孟靜、郭家麒、譚文豪和范國威,他們離開監房時極度低調,連面也不露,更無激昂發言,與當年意氣風發大不相同。法律界朋友同我講,四人得以首批甩難,皆因「醒」得夠快,特別是「公民黨二子」郭家麒和譚文豪,早在被捕之初,就與另一子楊岳橋齊齊夾好搶閘認罪,甚至舉手想做控方證人「金手指」,因而成功爭取到減刑。

公民黨三子被捕後搶閘認衰,甚至欲做「金手指」,因醒得快,也好世界,其中兩人郭家麒(右)和譚文豪(左)今日出監,成為首批「還清」放監的35+顛覆案被告。
我問朋友,既然楊岳橋也已坦然認錯,為什麼未能與其他兩人齊齊放監?他說,有時做人要威威水水,是要付代價的,楊岳橋過往有兩件事引以為傲,卻累他減刑少於兩黨友,要「再坐一會」,古語說「福兮禍所倚,禍兮福所伏」,真係冇講錯。至於民主黨大佬胡志偉、尹兆堅等,將是下一批放監的被告,聞說他們已準備出獄後將移居外國,與香港政治是非圈講拜拜。
這位知情朋友透露,由於「公民黨三子」是專業人士出身的斯文政客,始終與激進抗爭派不同,所以被捕候審之初,就忽然紥醒,急急設法爭取減刑,當時他們密密溝通,達成共識,决定一齊認罪。他們更放出訊息,表示有意擔任控方證人,希望刑期減多些,但控方那時已有「金手指」人選,故最後沒向「三子」招手。
「三子」落口供時,都說因當時民間氣氛強烈,才被帶動參加初選,楊岳橋更表示自己「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意即做傻事只是為勢所迫,一句話:我錯了。他們一早認衰,其後又向法官七情上面求情,例如譚文豪說自己看不清楚「紅綫」,深感悔疚,並向中央和各界道歉。如此真誠悔過,對他們獲減刑大有幫助。
我問法律界朋友,「三子」之一楊岳橋同樣一早認罪,為何不能與兩黨友一起步出監房?朋友指有兩個原因:1是楊岳橋是律師,不能與另外兩人那樣,用「對法律無知」為理由求情,所以法官少扣減他幾個月;2是楊岳橋被捕時,位居公民黨黨魁,屬於「大佬」級,而他初選的策劃過程中,角色比「二子」吃重,故他的刑期也較長,以囚8年為起點計,估計要多坐約1年才可放監。

「三子」之一楊岳橋,因兩件威水事,累他「再坐一會」,明年才可出獄。
至於民主黨大佬胡志偉和尹兆堅,法律界朋友說,他們雖然也認了罪,但因求情理由已在其他控罪的審訊中用過,不能在35+顛覆案中再用,所以刑期比今日放監的4人長3個多月,稍後便可重獲自由。據聞他們已準備出獄後移居外國,部分家人已做了先頭部隊,到時將揮一揮衣袖,離別香港政圈,步上人生另一階段。
朋友說,最惨是民主黨的黃碧雲,她言行並不激進,在初選的參與也有限,本來刑期與今日放監的4人差不多。不過她「計錯了數」,以為其控罪可以打甩,所以選擇了不認罪,若非如此,以其判刑6年半計,扣減三分一後,約坐4年半便刑滿,幾個月後就可出獄了。
不論如何,今日首批被告放監,可說是35+顛覆案「終結篇」的開始,眾人陸續夢醒之後,希望能與過去的荒謬時代徹底决裂,重過新生。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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