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經常見到各式各樣的「世界排名」,有些經過嚴謹評審,受到各方重視,但不少只是閉門亂點鴛鴦譜,分數高低沒有客觀標準,卻扮晒權威,博沒有人看穿背後把戲,便可瞞天過海。「無國界記者組織」(RSF)每年公布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便屬這類,而最新排名榜,香港竟跌至140位,列入「最差」等級,比剛果、利比亞和索馬里等軍閥橫行的國家更低,實在荒謬透頂。離奇的是,傳媒正處於政治壓力煲、隨時被拉人封舖的台灣,新聞自由竟高居全球第24位,比5年前彈升19級,在亞洲排第一,實在令人十分疑惑。
「無國界記者組織」與台灣獨派政府早已緊密串連,除了亞洲總部設於台北,更受其資助,故把台灣的世界新聞自由排名捧到天咁高,對香港則越踩越低。圖為其執行長柏儒廷(左)去年獲頼清德熱情接見。
政圈朋友翻閱資料,解開了這個謎團,原來「無國界記者組織」與獨派主導的台灣政府聯繫緊密,它除了把亞洲總部設於台北,獲泵水的一條水喉也來自台府,其代表去年更獲領導人頼清德熱情接見,拍晒膊頭。由此可見,它捧台踩港與「受人錢財」有一定關係。
由「佔中」到2019年香港黑暴,一直在背後「搞亂檔」的外部勢力之一,正是台灣獨派,它早就想香港越亂越好,以強化其台獨理據。就在這段時間,「無國界記者組織」與台灣當權派亦越行越埋,更於2017年正式將亞洲總部遷到台北。當時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喜形於色,對RSF為台灣政府貼金,大表讚賞。
「無國界記者組織」把檔口設於台北,不僅有地立足,更重要的,是獲得台灣政府「泵水」。這種金錢關係,早於2007年就開始,當年其負責人訪問台灣,獲得時任總統陳水扁接見,對方更透過官方的「民主基金會」,給它捐贈10萬美元。這只是枱面的數目,更多秘而不宣的財政支持,從來沒有公開交代。
這金援關係一直維持下去,2020年時,台灣政府代表吳志中專程到「無國界記者組織」總部,給它設立的「烏克蘭媒體自由中心」捐贈50萬美元,當時台湾是泵水的唯一國家或地區,可見台灣政府给它的資助從沒間斷。
到了獨派大佬頼清德上台,台灣政府與「無國界記者」的關係就更加着跡。去年10月,其執行長柏儒廷親自赴台拜會領導人,賴清德親自熱情接見,奉為上賓。台灣政府既給足面子,又捐献錢財,「無國界記者」在世界新聞自由排名中,把台灣捧到天咁高,完全在意料中。
「無國界記者組織」另一條水喉,來自「反共大鱷」索羅斯的基金,其不斷反華顯然與此有關。
RSF狂踩香港,更大目的是反華,這可從其贊助人中找到脈絡。它除了獲台灣民主基金會捐款,另一金主是「反共大鱷」索羅斯旗下的「索羅斯基金」。至於它有沒有像過往接受「第二中情局」NED資助那樣,間接收美國官方的錢,就沒在公開資料顯露。
特朗普上台後,揮刀砍斷「美國國際開發署」(USAID)的對外水喉,可能「無國界記者組織」也身受其害,面對斷水之憂,對台灣獨派的依靠料會更大。可以預見,未來台灣排名將高處未算高,而香港則繼續下跌。
倘若世界新聞自由排名是一宗金錢和政治交易,那還有什麼公信力可言?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明天(15日)裁决,是否定罪屆時便會揭盅,因這案影響重大,各方都屏息等待結果。我細看整個審訊過程,控方掌握了大量證明黎智英犯罪的證據,除了公開的文章、訪談等,還有大批隱密通訊紀錄,皆是真憑實據。控方手中有6張「王牌」,就是擔任從犯證人的《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以及「重光團隊」核心人物陳梓華和李宇軒,還有願做特赦證人的壹傳媒「大掌櫃」周達權。他們事發時都是黎的心腹,案中齊齊倒戈。
6名黎智英親信擔任從犯證人頂證他,在庭上披露大量內情,在4個定罪關鍵攻破他的詭辯防綫。其中《蘋果》社長張劍虹的證供極為有力。
黎智英案156日審訊中,有幾個重點是定罪的關鍵,1是他是否操控和指令《蘋果》高層,利用旗下傳媒煽動群衆參與反修例動亂,以及作為「打國際綫」的工具。黎對此矢口否認,指下屬有编採自主,但負責指揮編採工作的張劍虹和陳沛敏,都說實情並非如此,指各人都要遵照老闆的指示去做。
《蘋果》社長張劍虹是黎的多年親信,他作供時清楚表示:「我哋(《蘋果》高層)必須依從佢(黎智英)嘅編採指示營運....佢吩咐我哋做,我哋無得選擇㗎!」。他說,自從黎智英2019年7月去美國會晤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奥後,講制裁就越來越多,而《蘋果》也更加偏激,其後黎催促下屬盡快把《蘋果》英文版搞出來,以促外國政府出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
《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也在庭上披露,反修例風波期間,黎智英曾不斷給她訊息,叫她想辦法用《蘋果》催谷更多市民上街示威,指「而家情況實在太靜,(我)好驚」。
她說,到了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後,黎智英叫她起草一份「Shit List」,即制裁特區官員和政治人物的名單,呼籲美國和其他國家向中國和香港特區施加更大壓力。
黎智英是否定罪的第2個關鍵,是他有否操控「重光團隊」,在「國際綫」出擊,促外國政府實施制裁。外逃被捕的從犯證人李宇軒作供時披露,在2019年6月至9月,「重光團隊」3次進行眾籌,在全球傳媒刋登廣告,呼籲制裁香港,而黎智英對這行動3度力撐,通過「重光團隊」另一核心成員陳梓華,出資數百萬港元墊低。
與黎智英左右手Mark Simon密切聯繫的陳梓華,也以從犯證人身份在庭上透露,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兩星期,黎約他在壹傳媒大樓內密晤,他當時坦言自己「腳軟」,提出停止倡議制裁,但黎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不會有事的,聲稱自己會繼續下去。據控方披露,黎曾於5月時向陳梓華說,「要準備好戰鬥到最後」。
「重光團隊」核心成員陳梓華,是頂證黎的另一從犯證人,他透露了2020年6月中兩人密會的內幕。
跟隨黎老闆多年的壹集團「大掌櫃」周達權,則在作供時證實,他曾與Mark Simon齊簽一張8萬元支票給陳梓華,用於「國際綫」活動,而支票由黎的私人公司Dico支付。此外,他也出過300萬元給Mark Simon,用來「搞project」,估計是用於「重光團隊」在全球登廣告呼籲制裁中港政府。
黎智英是否入罪的第3個關鍵,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他有無繼續促外國政府實施制裁。張劍虹作供說,他2020年12月曾探望正還柙的黎智英,黎說「唔使驚,繼續做落去啦,照原來咁做啦」。陳梓華也透露,黎智英到《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兩星期,仍表示自己可透過《蘋果》英文版將香港訊息傳給外國的「政治枱底人」,促使他們向政府官員提議制裁。
控方曾問陳梓華,在兩人密會後,至到2021年2月(接: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實施)他被捕,黎智英有沒有表示過「停止國際游說4步驟」及「不應再促外國制裁中港」?陳梓華斬釘截鐵回答「沒有」。
這6名從犯證人或特赦證人,都是黎智英的近身心腹,他們透露的內情可信性極高,所以能有力攻破黎的辯護防綫,至於法官最後是否接受這些證供,裁定黎罪成,明日(15日)便有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