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立法會地區直選投票率是31.9%,超過上屆,在種種不利因素下仍有此結果,實難能可貴。不過一些亂港分子就一臉不屑,單單打打,說與當年他們最風光時的投票率比,差得太遠了,例如通緝犯鍾劍華就發文指,2019年11月的區議會選舉,無需搞那麼多動作,仍有超過70%投票率,以此踩今次投票率一腳。我翻查過去20年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的投票率,發現每次異常飆升,都與動亂有關,其實是「政治發高燒」,乃香港有病的徵兆,絕對要不得。
2019年區議會選舉投票率創下71%的歷史紀錄,亂港派對此大吹大擂,其實這是「政治發高燒」的動亂徵兆。
亂港派吹嘘當年的「威水紀錄」,反映他們時刻希望那時代重臨,但現實上,大多數港人現在想要的是「正常」,而不是「瘋狂」。
先從2019年區議會選舉講起,那時香港正處於最黑暗時期,投票在暴亂中進行,結果投票率創下史上最高紀錄,但有兩個極端反常的特徵:
1是大批狂熱群眾成為「首投族」,他們以選票作鬥爭手段,把選舉百分百政治化,所有民生議題,全不理會。他們更帶着強烈報復心態,要把建制派滅絕,極之恐怖。
2是出現大批無厘頭「政治素人」,他們紛紛被狂熱選民捧上位,例如當時撃敗資深區議員葉傲冬(新一屆立會議員)的陳梓維,因表現呆鈍,被傳是智障人士,成為城中笑談,卻是「政治新星」的表表者。
在一片空前混亂中,共有近300萬登記選民投了票,極高投票率把大批激進分子、牛鬼蛇神推入區議會,泛民所獲選票逾57%,把建制派狠狠壓倒。
在此之前另一次投票率勁升,是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那時「佔中」餘熱仍強,並剛發生過旺角暴動,政治氣氛詭異,而投票率被推到58.28%新高,比上一次選舉升了5個百分點。原因同樣是大批狂熱選民湧出,投票給新參選的本土派激進人物,如梁頌恆、游蕙楨、羅冠聰等。
2016年的立會選舉投票率同樣創新高,卻把「激進本土派」梁頌恆、游蕙楨等捧入議會,觸發了以後的「動亂病」。
這些人在「佔中」亂局中冒起,部分打起港獨旗號,吸引了大量過去從不投票的選民追捧,選舉被嚴重政治化,也大大推高了投票率。
再「回帶」12年,2004年的立法會選舉投票率達55.64%,是回歸後高峯。在之前一年的2003年,香港爆反大規模反23條立法示威,組織號稱有百萬人上街,透出動亂燶味,更有近萬激進分子包圍立法會,騷動一觸即發,而那次立會選舉就在延續的動亂氣氛中舉行。
當時泛民參選者大獲全勝,有人笑稱,派一隻狗綁上「爭直選」標語去參選,一樣會赢。
上面幾場選舉投票率升到澎澎聲,其實只是「政治發高燒」,象徵動亂升温。經歷過瘋狂歲月的政圈朋友說,這樣的高投票率,其實顯示「香港有病」,絕對要不得,但願不會再發生。
鍾劍華等對當年71%投票率大吹大擂,以嘲諷今次立會投票率,只顯示他們希望「威水歷史」重演。但這願望恐怕難以實現,如今大多數市民想要的是「正常」,不想再見「瘋狂」。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今次立法會地區直選投票率達31.9%,比上屆高,不少人都跌了眼鏡,我有朋友同人打賭就輸了餐飯。有此結果原因多樣,選戰激烈和政府大動員,都有催谷作用,但有一個因素較少人提及,我認為應記一功,就是警方和廉署今次雙劍合璧,先發制人,以連環拳打窒港內外的干擾活動,這一快招終於奏效,選舉得以無風無浪進行。現在回望,世紀火災與選舉同時發生,亂港人馬已摩拳擦掌趁機搞事,「反修例」影子若隱若現,出亂子的風險不低,若執法部門防綫失守,分分鐘重演當年的選舉亂局。由於警廉先下手為強,選舉終於安然完成。
早在10月底至11月中,已經有人於社交平台呼籲杯葛投票和投白票,訊息部分來自身處境外的通緝犯許智峯和姜嘉偉(「姜牧師」),以及居台的湯偉雄(「赴湯」),當時已開始在港散播,一些偏激市民盲椿椿將之轉發,杯葛行動逐漸發酵。
廉署在選舉期間的一個月內先發制人,連環出手拘捕11人,涉煽動杯葛投票,並通緝散播訊息的境外黑手,包括國安通緝犯姜嘉偉(中)和另外兩人。
廉署對這「星星之火」迅速反應,於上月14日拘捕了兩男一女,並於6日後落案起訴,随即提堂,行動極快。據搜查到的證據,他們在Facebook 兩個帳戶轉載帖文,煽動其他人杯葛投票。
與此同時,廉署也向境外的「訊息來源」出手,獲法庭發出手令後,立即通緝姜嘉偉和湯偉雄,指他們涉違《選舉條例》,這對與他們連繫的市民,有很大阻嚇力。事實上,姜嘉偉在上屆立會選舉時,也曾在Telegram號召港人杯葛投票,今次只是故伎重施,再玩一次。
到了接近投票日的12月4日,廉署再拘捕4人,指他們涉嫌散播同樣訊息,而在投票當日,廉署又出手多拉4人,並通緝外逃的疑犯王浩天。在選舉期間的一個多月內,廉署先後採取了3次行動,總共拉了11人。這番連環出擊,震懾力甚大,其他想有樣學樣的偏激分子,可能紛紛聞風縮沙,不敢妄動。
由於當時境外干擾選舉的風險漸大,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也發出嚴厲警告,指通緝犯許智峯在社交平台叫人杯葛投票,如市民將訊息轉載,不單止違反《選舉及舞弊條例》,若勾結外國勢力,也可能違《香港國安法》,後果更嚴重。
在這段時間,警方針對破壞選舉的活動重拳出擊,到11月25日止,共有29人因涉毀壞與選舉有關物品,或撕爛宣傳品,而被警方拘捕。警方策略是出手快而狠,因為對小破壞不嚴打,必出現「破窗效應」,更多人會肆意搞破壞,然後迅速蔓延,至不可收拾。
警方也快速行動,先後拘捕近30名涉破壞選舉宣傳的疑人,圖為警方講述其中兩宗案件。這些行動有效阻嚇類似破壞擴大。
投票前不久的11月26日,宏福苑發生世紀火災,全城陷於悲痛,大批市民主動運送支援物資,並前往表哀悼,但小部分別有用心人士,想藉災難挑起事端,「反修例」影子若隱若現。因當時選舉漸近,警方一直密切留意,防止有人點起火頭。
由於警方和廉署今次及早築起防綫,先發制人,迅速打室境內外干擾選舉的搞事者,選舉過程一直未現紛亂,投票日無風無浪,順利完成,顯示警廉的快招奏效。
不要以為選舉不會出大亂子,若秩序失控,可以亂到你唔信。2019年11月區議會選舉便出現過這情況,據身歷險境的建制派議員憶述,當時黑衣人横行,出現5種亂象,包括燒打搶、連儂牆、圍票站、小鬼隊和幽靈票;另有參選者被追打、起底,家人遭跟縱,辦事處被打爛縱火。到了投票日,大批激進分子強行在票站排隊,長者沒法投票,票站人員都不敢干預。
今次選舉同樣有人蠢蠢欲動,伺機搞事,若非警廉先下手為強,把破壞行動遏於萌芽,當年的亂局隨時會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