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星期五(5月9日)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4歲女子,涉嫌與同日發生的兩宗「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62萬港元。
警方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第四隊偵緝督察陳明傑
警方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第四隊偵緝督察陳明傑表示,5月9日,黃大仙警區人員接獲一名80歲女子報案,指早前接獲不明來歷電話,對方聲稱為其女兒,表示自己因涉及刑事案件被捕,要求報案人繳交37萬元保釋金。報案人深信不疑,為騙徒準備款項。其後,騙徒到報案人位於黃大仙下邨住所外取得款項後離去。
同日較後時間,騙徒再次致電報案人,要求額外50萬元保釋金,並再次相約在報案人在其黃大仙下邨住所外交收。報案人其後致電其女兒確定其平安無事,發覺受騙並報案求助。
警方拘1女 ,涉「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 。
警方拘1女 ,涉「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 。
黃大仙警區刑偵人員接報後,立即進行調查及迅速部署拘捕行動,於兩小時內成功拘捕一名24歲本地女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發現被捕女子於同日在葵涌,以同樣手法欺騙另外一名81歲的女子,金額為25萬港元。
案件中,被捕女子一共騙去2名女受害人共62萬港元。被捕人現時被扣留調查,案件仍然調查中。案件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第四隊跟進。
警方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第四隊偵緝督察陳明傑
警方強調,打擊詐騙罪案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警方會繼續打擊各類型的詐騙罪案。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拘1女 ,涉「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 。
警方亦留意到最近有不少俗稱「猜猜我是誰」的案件,當中不少受害人為長者。警方呼籲長者留意,任何人經電話自稱親友,指自己更換新電話號碼,並要求受害人借錢或匯款,均有可能為騙案;如有案件涉及保釋金,請巿民向有關警署核實,避免受騙;警方亦呼籲市民應主動關心親友,尤其是長者,與他們分享以上防騙訊息,避免他們成為受害者;市民如有任何懷疑,應致電「防騙易18222」熱線查詢。
兩名八旬老婦2023年12月接獲偽冒親屬被拘留的詐騙來電,先後被騙走合共12萬元保釋金。涉案無業男子余志發向其中一名老婦索款10萬元,交收之際遭老婦親人撞破而當場落網,他在警誡下聲稱因欠債才犯案,從涉案3次收款中僅獲3700元報酬。被告早前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四(1月8日)判處被告50個月監禁,指被告利用受害人對親人的關懷,造成受害人心理壓力,虽只是「跑腿」角色,但是案中關鍵環節。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被告的背景報告内容正面,被告人對自己所爲感到後悔,對受害人感到抱歉,承諾不會再犯,不再沉迷賭博導致欠債而犯案,被告明白案件的嚴重性,願意承擔責任,望法庭輕判。
暫委法官黃士翔判刑時指,受害人年邁,被告利用受害人對親人的關懷,不僅讓受害人蒙受經濟上的損失,還造成受害人心理壓力。被告犯案現場知曉受害人年紀及款項金額。雖然被告在騙案中只是「跑腿」角色,但是他的角色是案中關鍵環節,三個事件也在三天内連續發生。黃官接納控方加刑申請,指「猜猜我是誰」電話詐騙近年呈嚴重趨勢,令社區蒙受嚴重損失,電話詐騙比街頭騙案性質更加嚴重,法庭量刑需有阻嚇性,判三罪共40個月,加刑10個月,終判處被告50個月監禁。
控方代表,大律師潘展平。巴士的報記者攝
34歲被告余志發,報稱無業,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12月7日至9日,分別3日在香港,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詐騙姓陳、姓王女事主及一名老婦,即不誠實地虛假地表示他們的兒子或孫兒需要金錢,從而誘使他們分別交出現金港幣6萬及兩筆10萬元款項。
案情指,87歲陳姓女事主在2023年12月6日接到陌生來電,對方訛稱陳的孫子被警方拘留,需6萬元保釋金。被告翌日(12月7日)下午到陳的住所取得2萬元後,向陳表示金額不足以保釋其孫子,要求陳到銀行提取更多現金,其後被告帶著2萬元離開住所。
同月8日,84歲王姓女事主亦接獲陌生來電,對方訛稱王的兒子被警方拘捕,需10萬元保釋金。被告翌日(12月9日)上午到王的住所收取10萬元款項後,被告離開住所之際,遭王的親人目睹。王的親人立刻截停被告,質問被告為何在王的住所出現,被告遂取出懷中的10萬元,問對方若歸還款項,是否能離開。王的親人隨即報案,被告被警方拘捕。
被告早前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四(1月8日)於區域法院判處被告50個月監禁。
被告警誡下稱因欠債才犯案。被告其後表示,案發前認識一名陌生人,對方提出可通過協助收款來賺快錢。除了上述兩次已知的收款事件外,被告另在前年12月8日下午,在九龍塘的遊樂場向一名年約75歲的老婦收取了現金10萬港元,被告將款項交給一名不知名人士。被告承認從涉案3次收款中獲得共3700元報酬。
案件編號:DCCC 8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