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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23歲男涉5宗「假冒官員」案 藉假輔警委任證及內地公函騙140萬元

社會事

警拘23歲男涉5宗「假冒官員」案 藉假輔警委任證及內地公函騙1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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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23歲男涉5宗「假冒官員」案 藉假輔警委任證及內地公函騙140萬元

2025年08月14日 18:16 最後更新:18:16

警方於前日(12日)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假冒公職人員」罪拘捕1名23歲男子,涉嫌與5宗在本年7月起發生的「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140萬元。

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偵緝督察鄺穎

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偵緝督察鄺穎

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偵緝督察鄺穎表示,本月12日接獲一名51歲本地女子報案,指早前接到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電話,對方訛稱她涉及洗黑錢案件,要求她繳交30萬元保證金。報案人信以為真,前往銀行提取款項。其後,一名23歲本地男子約見報案人於本月11日會面,並向報案人展示一張虛假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及一份偽造的內地檢察院發出的保密令,報案人隨即將30萬元交予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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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偵緝督察鄺穎

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偵緝督察鄺穎

案中警方檢獲虛假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及一份偽造的內地檢察院發出的保密令。

案中警方檢獲虛假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及一份偽造的內地檢察院發出的保密令。

案中警方檢獲虛假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及一份偽造的內地檢察院發出的保密令。

案中警方檢獲虛假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及一份偽造的內地檢察院發出的保密令。

案中警方檢獲虛假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及一份偽造的內地檢察院發出的保密令。

案中警方檢獲虛假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及一份偽造的內地檢察院發出的保密令。

案中警方檢獲虛假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及一份偽造的內地檢察院發出的保密令。

案中警方檢獲虛假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及一份偽造的內地檢察院發出的保密令。

翌日,即8月12日,騙徒再次致電報案人,要求她到指定地點再提供30萬元作保證金,報案人開始起疑,隨即報案求助。東區警區刑事部接報後,立即陪同報案人前往會面地點,並部署拘捕行動,最終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假冒公職人員」罪將該名男子拘捕。

警方其後在被捕人家中搜出偽造的內地檢察院文件及另一張偽造的警察委任證。經深入調查及分析後,發現被捕人同時牽涉另外四宗同類騙案。另外4名受害人年齡介乎24至61歲,於今年7月7日至8月9日期間,分別接獲假冒內地公安的電話,對方要求他們繳付保證金以證明清白。被捕人穿著整齊西裝,並向各受害人展示偽造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以及出示仿真的內地檢察院公函, 藉此收取巨額罰款。4名受害人因不勝壓力,將款項交予騙徒,合共被騙取110萬元款項。

警方提醒市民,內地公安絕對不會致電香港市民,香港警方也不會要求市民將存款交由警察保管或進行調查,亦不會指示市民轉賬或索取網上理財密碼。

警方偵破一宗涉及7400萬元的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拘捕一名22歲女子。被捕者稱被自稱內地執法人員的騙徒招募為特務調查人員,與受害人見面及出示偽造文件,及協助收取「保證金」。

警方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表示,警方於2025年12月11日接獲一名受害人報案,指在8月收到騙徒來電。騙徒訛稱自己是內地執法人員,指控受害人涉及犯罪活動,要求受害人提供資金作資產審查,並要求受害人將調查內容保密。期間,騙徒亦透過視像通話向受害人展示偽造的調查文件,使受害人信以為真。

涉案證物。

涉案證物。

鄭稱,在2025年9月至12月期間,受害人按照騙徒指示,將約7400萬港元以銀行轉帳方式,存入騙徒指定的8個銀行戶口。於2025年12月10日,騙徒更要求受害人在其深水埗區住所附近,向一名假冒調查人員交付31萬港元現金。完成現金交易後,犯罪集團隨即失聯。受害人發現自己受騙,並於2025年12月11日報案。

警方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向傳媒簡報案情。

鄭指出,由於騙款龐大、案情嚴重,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三隊隨即接手調查,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包括「銳眼」計劃所安裝的閉路電視系統,成功鎖定向受害人收取現金的集團成員身份,並於同日傍晚拘捕該名22歲、報稱為公關職員的本地女子。

涉案證物。

涉案證物。

調查發現,被捕人被自稱為內地執法人員的騙徒招募成為特務調查人員,受指派與受害人見面,並向受害人展示由集團提供的偽造執法人員證件及調查文件等,以協助收取調查保證金。集團亦隨即指示被捕人將收取的現金兌換成虛擬貨幣,再轉至不同的虛擬貨幣錢包,以清洗騙款。

警方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向傳媒簡報案情。

鄭說,警方其後於被捕人的住所內,檢獲一張假的香港警察委任證、一張假的內地執法人員證件,以及被捕人犯案時穿着的衣物。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並將被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

涉案證物。

涉案證物。

警方重申,本地或內地的執法人員,絕對不會要求市民繳交現金或進行轉帳作資產審查。市民如收到自稱執法人員提出相關要求,務必提高警覺,慎防受騙。如有懷疑,可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或報警求助。

警方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展示證物。

警方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展示證物。

此外,無論本港或內地的執法機構,都不會透過電話招募或強迫市民成為特務調查員,更不會提供虛假工作證明文件,或要求任何市民向其他人收取金錢。市民如遇到相關情況,切勿相信,並應立即報警求助。

最後,市民切勿因為金錢利益而以任何方式參與騙案。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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