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前日(12日)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假冒公職人員」罪拘捕1名23歲男子,涉嫌與5宗在本年7月起發生的「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140萬元。
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偵緝督察鄺穎
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偵緝督察鄺穎表示,本月12日接獲一名51歲本地女子報案,指早前接到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電話,對方訛稱她涉及洗黑錢案件,要求她繳交30萬元保證金。報案人信以為真,前往銀行提取款項。其後,一名23歲本地男子約見報案人於本月11日會面,並向報案人展示一張虛假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及一份偽造的內地檢察院發出的保密令,報案人隨即將30萬元交予對方。
案中警方檢獲虛假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及一份偽造的內地檢察院發出的保密令。
案中警方檢獲虛假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及一份偽造的內地檢察院發出的保密令。
翌日,即8月12日,騙徒再次致電報案人,要求她到指定地點再提供30萬元作保證金,報案人開始起疑,隨即報案求助。東區警區刑事部接報後,立即陪同報案人前往會面地點,並部署拘捕行動,最終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假冒公職人員」罪將該名男子拘捕。
警方其後在被捕人家中搜出偽造的內地檢察院文件及另一張偽造的警察委任證。經深入調查及分析後,發現被捕人同時牽涉另外四宗同類騙案。另外4名受害人年齡介乎24至61歲,於今年7月7日至8月9日期間,分別接獲假冒內地公安的電話,對方要求他們繳付保證金以證明清白。被捕人穿著整齊西裝,並向各受害人展示偽造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以及出示仿真的內地檢察院公函, 藉此收取巨額罰款。4名受害人因不勝壓力,將款項交予騙徒,合共被騙取110萬元款項。
警方提醒市民,內地公安絕對不會致電香港市民,香港警方也不會要求市民將存款交由警察保管或進行調查,亦不會指示市民轉賬或索取網上理財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