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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漂女大學生疑遇電騙後被利用 涉參與7宗假冒官員騙案呃280萬元

社會事

港漂女大學生疑遇電騙後被利用 涉參與7宗假冒官員騙案呃2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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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漂女大學生疑遇電騙後被利用 涉參與7宗假冒官員騙案呃280萬元

2026年01月15日 13:29 最後更新:13:29

一名內地來港的22歲港漂女大生,疑因早前遭遇電騙受害後,被招攬協助進行詐騙,三個月內涉參與至少7宗假冒官員電騙案,涉款約280萬元,日前協助收款時被埋伏在場警方拘捕。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表示,在本周二(13日)下午接獲一名22歲男事主報案,指較早前接到一個懷疑假冒官員來電,要求他繳交「保證金」,並相約於西區堅尼地城一帶當面收款,覺得可疑於是報警。警方進行埋伏,於同日下午騙徒與事主約定交收期間,當場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拘捕一名前來收款的內地女子,在她身上及住所搜出一張虛假廉政公署職員工作證、部分受害人親手書寫的「取保候審申請書」,以及假冒官員的衣著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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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被捕內地女子年約22歲,報稱是由內地來港讀書的大學生。初步調查顯示,她曾經亦是同類騙案的受害人,其後被騙案集團招攬,協助進行詐騙任務。警方相信,她至少同其餘六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相關案件於2025年10月至12月期間,分別發生在紅磡、旺角、西區、柴灣同跑馬地一帶,涉款約280萬。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被捕女子正被警方扣留調查,警方稍後會暫控她相關罪名,並押解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這類假冒官員騙案中,騙徒往往會假扮內地公安或者其他執法部門人員,訛稱受害人涉嫌干犯罪行,正被有關機構調查,要求受害人透過電話定時「報到」,或者書寫「自白書」,其後再以「繳交保證金以證清白」為由,要求受害人交付金錢。警方重申內地或海外執法機構絕不會在香港執法,亦不會要求市民提交保證金。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另外,警方亦特別呼籲港漂學生及校方提高警覺,提防「騙上騙」式詐騙手法。騙徒往往在成功誘騙受害人轉帳之後,進一步慫恿受害人加入所謂的「特務行動」,聲稱只要完成有關任務,就可以取回已經損失的款項,如今次案件中被捕大學生。警方強調,如果學生或者任何人士,明知道對方是騙徒,仍然選擇協助對方進行犯罪行為,相關人士有可能會被檢控串謀詐騙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監14年。

警方以「串謀詐騙」罪拘捕1名29歲本地男子,他涉嫌與16宗在25年8月至26年2月期間發生的「假冒官員」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580萬港元。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表示,警方於3月25日拘捕一名男子,他涉嫌與全港16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及金額約580萬港元。案件由25年8月至26年2月期間,分別在大埔、元朗、灣仔等地發生,當中最高一宗損失為128萬港元。

假冒官員騙案過程。

假冒官員騙案過程。

馬頌怡稱,詐騙集團首先假冒內地公安,透過電話接觸受害人,指控受害人涉嫌干犯洗黑錢等罪行,隨後要求受害人繳付保證金以證明清白。被捕男子在案件中扮演「特務調查人員」的角色,他會身穿西裝,向受害人展示偽造的廉政公署工作證件及文件,並要求受害人簽署內地機關發出的「保密令」,以博取受害人信任,令受害人相信自己確實涉及洗黑錢等罪行。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馬續說,詐騙集團其後透過電話及短信,要求受害人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方式提交數十萬元至過百萬元作為「保證金」。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會見傳媒。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會見傳媒。

馬稱,新界北刑事部探員透過情報收集及利用「銳眼」計劃,追查大量閉路電視後,鎖定一名男疑犯,並於3月25日晚上在長沙灣區展開拘捕行動,拘捕一名負責收取騙款的本地男子,罪名為「串謀詐騙」,他涉嫌與全港16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及金額共580萬港元。

提防假冒官員騙案呼籲。

提防假冒官員騙案呼籲。

行動中警方搜獲一張偽造廉政公署職員工作證、偽造的「保密令」及犯案時所穿的衣着。被捕男子29歲、報稱為餐廳經理,現正被扣留調查,稍後將被暫控相關罪名,並會於3月2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展示證物。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展示證物。

馬頌怡透露,事件中被捕人所偽造的廉政公署職員工作證製作手法非常粗劣,該工作證僅以電腦彩色打印並過膠後,再經自行剪裁製成。警方提醒市民,內地公安不會來港執法,亦不會致電市民進行調查。任何執法機構要求繳交保證金,必定屬騙案。如遇到可疑來電,應細心核實對方身份。

如有懷疑,應立即透過警方推出的「防騙視伏器」,輸入可疑電話號碼、帳戶名稱及收款帳戶等作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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