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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漂女大學生疑遇電騙後被利用 涉參與7宗假冒官員騙案呃280萬元

社會事

港漂女大學生疑遇電騙後被利用 涉參與7宗假冒官員騙案呃2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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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漂女大學生疑遇電騙後被利用 涉參與7宗假冒官員騙案呃280萬元

2026年01月15日 13:29 最後更新:13:29

一名內地來港的22歲港漂女大生,疑因早前遭遇電騙受害後,被招攬協助進行詐騙,三個月內涉參與至少7宗假冒官員電騙案,涉款約280萬元,日前協助收款時被埋伏在場警方拘捕。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表示,在本周二(13日)下午接獲一名22歲男事主報案,指較早前接到一個懷疑假冒官員來電,要求他繳交「保證金」,並相約於西區堅尼地城一帶當面收款,覺得可疑於是報警。警方進行埋伏,於同日下午騙徒與事主約定交收期間,當場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拘捕一名前來收款的內地女子,在她身上及住所搜出一張虛假廉政公署職員工作證、部分受害人親手書寫的「取保候審申請書」,以及假冒官員的衣著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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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被捕內地女子年約22歲,報稱是由內地來港讀書的大學生。初步調查顯示,她曾經亦是同類騙案的受害人,其後被騙案集團招攬,協助進行詐騙任務。警方相信,她至少同其餘六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相關案件於2025年10月至12月期間,分別發生在紅磡、旺角、西區、柴灣同跑馬地一帶,涉款約280萬。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被捕女子正被警方扣留調查,警方稍後會暫控她相關罪名,並押解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這類假冒官員騙案中,騙徒往往會假扮內地公安或者其他執法部門人員,訛稱受害人涉嫌干犯罪行,正被有關機構調查,要求受害人透過電話定時「報到」,或者書寫「自白書」,其後再以「繳交保證金以證清白」為由,要求受害人交付金錢。警方重申內地或海外執法機構絕不會在香港執法,亦不會要求市民提交保證金。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另外,警方亦特別呼籲港漂學生及校方提高警覺,提防「騙上騙」式詐騙手法。騙徒往往在成功誘騙受害人轉帳之後,進一步慫恿受害人加入所謂的「特務行動」,聲稱只要完成有關任務,就可以取回已經損失的款項,如今次案件中被捕大學生。警方強調,如果學生或者任何人士,明知道對方是騙徒,仍然選擇協助對方進行犯罪行為,相關人士有可能會被檢控串謀詐騙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監14年。

警方於星期三(1月14日)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0歲本地女子,涉嫌與11宗在2025年5月至12月期間發生的「假冒官員」騙案有關,涉案金額超過587萬港元。

警方油尖警區刑事部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陸智灝

警方油尖警區刑事部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陸智灝

警方油尖警區刑事部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陸智灝表示,2025年5月至12月間,警方接獲11人報案,指收到一個不明男騙徒電話。騙徒自稱內地執法人員,指控該11名受害人涉及內地一些經濟犯罪活動,要求受害人跟據其指示將調查保密,並且要求受害人提供資金供調查,以證明受害人清白。受害人因為擔心自己涉案,急於證明自己清白,所以一直誤信騙徙,遵循其指示。

警方表示,騙徒取得受害人信任後,指令受害人在自己住處附近會見並交付現金給另一名特務調查人員。其中8名受害人不虞有詐,跟據指示同另一名本地女疑犯見面。及後8名受害人總共向該名自稱為特務調查人員的女疑犯交付378萬元港幣現金。受害人除交付現金外,亦按騙徒指示轉帳港幣209萬元到指定銀行戶口。有3名受害人及時發現有詐,拒絕交付現金或轉帳,並無損失。受害人之後發現被騙並報案,11宗案件合共損失金額達港幣587萬元。案件分別列作 「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警方調查。

警方拘1女 ,涉11宗「假冒官員」騙案。

警方拘1女 ,涉11宗「假冒官員」騙案。

警方拘1女 ,涉11宗「假冒官員」騙案。

警方拘1女 ,涉11宗「假冒官員」騙案。

油尖警區刑事部接報後高度重視案件,迅速展開調查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包括警方「銳眼計劃」下安裝的閉路電視,迅速鎖定該名本地女疑犯身份。調查得知其在上述11宗案件扮演特務調查人員角色,負責與受害人見面。該名疑犯除自稱是特務調查人員,亦會向受害人出示委任證及保密令,再指示受害人簽署保密令及交付現金。

警方拘1女 ,涉11宗「假冒官員」騙案。

警方拘1女 ,涉11宗「假冒官員」騙案。

警方於1月14日上午約11時,持法庭手令到疑犯位於黃大仙的住所將其拘捕,並搜出一張假的中國內地公安委任證,一份假拘捕令,一部電話,一部影印機,港幣9千元現金及被捕人犯案時著的衣服。該名被捕本地女子姓袁,20歲,報稱大學生。被捕人現正被警方扣押調查,警方會調查其是否涉及其他類似案件。

警方拘1女 ,涉11宗「假冒官員」騙案。

警方拘1女 ,涉11宗「假冒官員」騙案。

警方提醒市民,該類型假冒官員的騙案手法,通常騙徒會致電受害人,自稱是海外或內地執法人員,指控受害人涉及一些海外或內地刑事案件,例如洗黑錢,從而藉詞要求受害人提供銀行戶口資料,進行銀行轉帳,或交付現金,以配合有關調查證明自己無罪。過程中騙徒甚至乎會身穿疑似內地執法人員的制服與受害人進行視像通話,並展示偽造的委任証,法庭拘捕令或保密令,以加強說明力,同時威脅受害人配合調查和保密。

警方重申,執法人員絕對不會要求任何人提供銀行戶口密碼,進行轉帳匯款或交收現金作調查之用。更加不會在網上或電話中隨便就委派任何人成為特務或警務人員,去執行所謂的任務或調查,因為他們的做法根本沒有合法權力。而騙徒所提供的特務委任証,法庭文件,拘捕令等都是偽造。

警方拘1女 ,涉11宗「假冒官員」騙案。

警方拘1女 ,涉11宗「假冒官員」騙案。

警方發現在近期類似案件當中被捕的特務,很多都是就讀本地大學的學生或內地交流生。相信騙徒利用他們社會經驗尚淺,對法律及執法制度不了解,以及服從性較高的特點去進行行騙,希望大家提高警覺。

警方提醒市民,如收到不明人士的類似來電,不用考慮及擔心,請立即與警方聯絡。市民可以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或下載警方防騙視伏器App,甚至打電話或直接去就近警署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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