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來港的22歲港漂女大生,疑因早前遭遇電騙受害後,被招攬協助進行詐騙,三個月內涉參與至少7宗假冒官員電騙案,涉款約280萬元,日前協助收款時被埋伏在場警方拘捕。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表示,在本周二(13日)下午接獲一名22歲男事主報案,指較早前接到一個懷疑假冒官員來電,要求他繳交「保證金」,並相約於西區堅尼地城一帶當面收款,覺得可疑於是報警。警方進行埋伏,於同日下午騙徒與事主約定交收期間,當場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拘捕一名前來收款的內地女子,在她身上及住所搜出一張虛假廉政公署職員工作證、部分受害人親手書寫的「取保候審申請書」,以及假冒官員的衣著等物品。
西區警區刑事部督察黃頌軒
被捕內地女子年約22歲,報稱是由內地來港讀書的大學生。初步調查顯示,她曾經亦是同類騙案的受害人,其後被騙案集團招攬,協助進行詐騙任務。警方相信,她至少同其餘六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相關案件於2025年10月至12月期間,分別發生在紅磡、旺角、西區、柴灣同跑馬地一帶,涉款約280萬。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被捕女子正被警方扣留調查,警方稍後會暫控她相關罪名,並押解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這類假冒官員騙案中,騙徒往往會假扮內地公安或者其他執法部門人員,訛稱受害人涉嫌干犯罪行,正被有關機構調查,要求受害人透過電話定時「報到」,或者書寫「自白書」,其後再以「繳交保證金以證清白」為由,要求受害人交付金錢。警方重申內地或海外執法機構絕不會在香港執法,亦不會要求市民提交保證金。
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2歲女子,涉嫌與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280萬元。
另外,警方亦特別呼籲港漂學生及校方提高警覺,提防「騙上騙」式詐騙手法。騙徒往往在成功誘騙受害人轉帳之後,進一步慫恿受害人加入所謂的「特務行動」,聲稱只要完成有關任務,就可以取回已經損失的款項,如今次案件中被捕大學生。警方強調,如果學生或者任何人士,明知道對方是騙徒,仍然選擇協助對方進行犯罪行為,相關人士有可能會被檢控串謀詐騙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監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