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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一男子涉16宗假冒官員騙「保證金」案件 涉款約580萬元

社會事

警拘一男子涉16宗假冒官員騙「保證金」案件 涉款約5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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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一男子涉16宗假冒官員騙「保證金」案件 涉款約580萬元

2026年03月27日 18:10 最後更新:18:33

警方以「串謀詐騙」罪拘捕1名29歲本地男子,他涉嫌與16宗在25年8月至26年2月期間發生的「假冒官員」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580萬港元。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表示,警方於3月25日拘捕一名男子,他涉嫌與全港16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及金額約580萬港元。案件由25年8月至26年2月期間,分別在大埔、元朗、灣仔等地發生,當中最高一宗損失為128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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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

假冒官員騙案過程。

假冒官員騙案過程。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會見傳媒。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會見傳媒。

提防假冒官員騙案呼籲。

提防假冒官員騙案呼籲。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展示證物。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展示證物。

假冒官員騙案過程。

假冒官員騙案過程。

馬頌怡稱,詐騙集團首先假冒內地公安,透過電話接觸受害人,指控受害人涉嫌干犯洗黑錢等罪行,隨後要求受害人繳付保證金以證明清白。被捕男子在案件中扮演「特務調查人員」的角色,他會身穿西裝,向受害人展示偽造的廉政公署工作證件及文件,並要求受害人簽署內地機關發出的「保密令」,以博取受害人信任,令受害人相信自己確實涉及洗黑錢等罪行。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馬續說,詐騙集團其後透過電話及短信,要求受害人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方式提交數十萬元至過百萬元作為「保證金」。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會見傳媒。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會見傳媒。

馬稱,新界北刑事部探員透過情報收集及利用「銳眼」計劃,追查大量閉路電視後,鎖定一名男疑犯,並於3月25日晚上在長沙灣區展開拘捕行動,拘捕一名負責收取騙款的本地男子,罪名為「串謀詐騙」,他涉嫌與全港16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涉及金額共580萬港元。

提防假冒官員騙案呼籲。

提防假冒官員騙案呼籲。

行動中警方搜獲一張偽造廉政公署職員工作證、偽造的「保密令」及犯案時所穿的衣着。被捕男子29歲、報稱為餐廳經理,現正被扣留調查,稍後將被暫控相關罪名,並會於3月2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展示證物。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馬頌怡展示證物。

馬頌怡透露,事件中被捕人所偽造的廉政公署職員工作證製作手法非常粗劣,該工作證僅以電腦彩色打印並過膠後,再經自行剪裁製成。警方提醒市民,內地公安不會來港執法,亦不會致電市民進行調查。任何執法機構要求繳交保證金,必定屬騙案。如遇到可疑來電,應細心核實對方身份。

如有懷疑,應立即透過警方推出的「防騙視伏器」,輸入可疑電話號碼、帳戶名稱及收款帳戶等作風險評估。

警方聯同入境處展開聯合行動,打擊九龍城非法賣淫活動,人員在行動中以「經營賣淫場所」及「依靠他人賣淫為生」等罪名拘捕共32人,當中有22名為非法性工作者,年齡介乎24至57歲。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向傳媒簡報案情。譚振忠表示,九龍城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於3月25日至26日一連兩日,針對九龍城區內的非法色情活動展開代號「壯盛」的執法行動。行動目標是打擊背後操控性工作者以獲取非法利益的犯罪團伙,以及一些明知單位被用作非法色情活動但仍然容許的業主及租客。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發言。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發言。

譚振忠稱,警方一直高度關注九龍城及土瓜灣一帶的非法色情活動。這些活動大多以俗稱「一樓一鳳」的模式,在區內的「三無大廈」經營。當中部分性工作者只持有旅遊證件,她們在香港從事性工作,違反了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41條「違反逗留條件」。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譚振忠指出,這類非法色情場所除違反法例外,亦因非常貼近民居,對附近社區造成滋擾。警方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發現一個犯罪團伙,利用唐樓單位改建為多個細小劏房,招徠來自內地及其他國家的女子,在內進行非法色情活動。團伙更安排及操控這些性工作者,以拆帳形式從中抽取利潤,相關行為已觸犯《刑事罪行條例》中「經營賣淫場所」、「依靠他人賣淫為生」及「准許處所用作賣淫」等罪名。

過去一年,警方曾多次向相關業主及租客發出警告,要求他們不得容許名下單位用作非法色情活動,否則須承擔法律責任。惟部分業主漠視警告,佯裝不知情,繼續容許單位用作非法色情活動。為從源頭遏止此類活動,警方策劃今次「壯盛」行動。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左)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譚稱,九龍城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九龍城刑事部及入境事務處,以「經營賣淫場所」、「依靠他人賣淫為生」、「准許處所用作賣淫」、「清洗黑錢」及「違反逗留條件」等罪名,在全港各區共拘捕32人,成功瓦解一個犯罪團伙,並會繼續追查相關犯罪得益。

盧凱文指出,在行動前的一段時間,九龍城警區特別職務隊多次針對非法賣淫場所進行打擊及作出拘捕,並多次向上述單位的業主及租客發出警告信,要求他們不要容許名下單位作非法賣淫用途,但情況一直未有改善,因此警方針對上述單位展開調查。

九龍城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發言。

九龍城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右)發言。

自2025年中,警方經調查及情報分析後,發現一個由4人組成的犯罪團伙,涉嫌操控約7個單位,並將單位劏為20間「一樓一鳳」單位。警方鎖定其中兩人為頭目,他們以微信或其他通訊軟件招徠及聯絡內地或外籍女子,並協助她們持旅遊證件合法來港,安排她們於劏房內從事賣淫活動,團伙並從每次性交易中抽取佣金獲利。而團伙中其餘兩名成員則負責上樓收款、添置用品及打點單位,因此四人在今次行動中以「管理賣淫場所」及「依靠他人賣淫為生」罪名被捕。

經深入調查及財富分析後,警方發現其中一名團伙頭目為本地男子。在過去一年,除安排及操控團伙從事賣淫活動外,其銀行戶口亦顯示收入、支出及交易數目異常,懷疑有高達100萬元屬於非法賣淫所得的犯罪得益。因此警方在今次行動中,除上述兩項罪名外,亦以「洗黑錢」罪名將其拘捕,並凍結其戶口。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同時,警方發現有6名業主及租客向該犯罪團伙提供單位。警方亦希望從源頭根治非法賣淫活動,於過去一年多次發信警告相關業主及租客,惟近期行動中發現他們漠視警方警告,繼續容許非法賣淫活動於其物業內進行。因此警方鎖定該六名業主及租客,以「准許處所用作賣淫」罪名於今次行動中將其拘捕。

在兩日行動中,警方亦聯同入境事務處,以「違反逗留條件」拘捕22名非法性工作者,年齡介乎24至57歲。警方提醒,任何持旅遊證件來港人士提供性服務,不論是否收受金錢,均已干犯違反逗留條件,甚至可能干犯「誘使他人作出不道德行為」。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右)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左)展示證物。

九龍城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譚振忠(右)及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督察盧凱文(左)展示證物。

於兩日行動中,警方在港九及新界各區,以「管理賣淫場所」、「依靠他人賣淫為生」、「准許處所用作賣淫」及「洗黑錢」等罪名拘捕上述10人,包括四名賣淫團伙骨幹成員及六名涉案單位業主及租客,共5男5女,均為本地人士,年齡介乎30至73歲,部分人士有黑社會背景,並同時拘捕22名非法性工作者。整個行動中,警方共拘捕32人。

警方在此重申,對於有人操控女性從事色情活動並從中剝削牟利,絕不容忍。這些行為無論在法律或道德層面,均為社會所不能接受。警方必定持續進行打擊行動,並追查、凍結,甚至充公相關犯罪得益。警方亦明白,部分業主及租客或認為只是出租單位,對內部情況未必清楚,但事實上,他們的配合正是解決問題的關鍵。若沒有單位供應,此類非法活動將難以存在。只要不容許單位被用作非法用途,已是對打擊該類活動的最大協助。警方會繼續嚴正執法,從源頭打擊相關犯罪行為,同時亦希望各位業主及租客配合,不要容許名下單位被用作非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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