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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港女網上稱欲學製炸彈炸稅務局被捕 獲保釋候查

社會事

24歲港女網上稱欲學製炸彈炸稅務局被捕 獲保釋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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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港女網上稱欲學製炸彈炸稅務局被捕 獲保釋候查

2025年05月17日 21:08 最後更新:05月18日 04:45

一名24歲本地女子涉嫌「炸彈嚇詐」及「誤導警務人員」被捕,准保釋候查。

警方表示,5月14日下午接獲報案,指有人在社交平台發佈內容,聲稱希望學習製造炸彈,並放置於一政府部門辦公室。人員隨即與相關部門聯絡,並根據所訂立的應變方案啟動相應機制,徹底搜查該部門辦公室,最終並無發現任何可疑物品。人員根據風險評估,相信上述報案屬於虛報。

經初步調查後,人員17日在牛頭角區拘捕一名24歲姓黎本地女子,涉嫌「炸彈嚇詐」及「誤導警務人員」。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消息則指,一名報案人指透過「Instagram」得知有人想學製造炸彈來炸毁稅務中心,內容為 「想學整炸彈,幫大家炸咗個稅務局」所以報案。東九龍衝鋒隊之後到位於牛頭角協調道5號的稅務中心掃蕩,但沒有任何發現。

警方重申,虛報炸彈除了破壞社會安寧及製造公眾恐慌之外,亦會嚴重浪費警方及其他部門的資源,阻礙公眾服務,妨礙人員處理緊急事故。警方對於這些不負責任的行為予以強烈譴責。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28 條,虛報炸彈的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監禁5年。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第64條,誤導警務人員的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6個月。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4月3至4日在區內展開代號「追捕者」執法行動,重點打擊超速駕駛、非法改裝車輛、酒後及毒後駕駛等嚴重交通罪行,5男1女被捕7部車輛被扣查。

警察總部。

警察總部。

行動期間,人員於區內主要幹道設置路障及重點巡查類近酒吧的地區,截查可疑車輛,並進行反超速執法及跟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

警方提供。

警方提供。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5名本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8歲至45歲,他們分別涉嫌「酒後駕駛」、「毒後駕駛」、「危險駕駛」、「販運危險藥物」、「管有危險藥物」、「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管有第一部毒藥」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

警方提供。

警方提供。

此外,人員偵測到131部車輛超速行駛,將會向有關司機發出告票。人員亦發現7輛私家車懷疑經過非法改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已將涉事車輛拖往汽車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驗。人員同時亦發出3張欠妥車輛報告。

警方提供。

警方提供。

警方呼籲駕駛人士,毒後駕駛、酒後駕駛及超速駕駛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除會被罰款及停牌外,亦會判處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會繼續在各區進行嚴厲交通執法行動,打擊相關違例事項,以確保道路暢通、保障市民安全及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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