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24歲港女網上稱欲學製炸彈炸稅務局被捕 獲保釋候查

社會事

24歲港女網上稱欲學製炸彈炸稅務局被捕 獲保釋候查
社會事

社會事

24歲港女網上稱欲學製炸彈炸稅務局被捕 獲保釋候查

2025年05月17日 21:08 最後更新:05月18日 04:45

一名24歲本地女子涉嫌「炸彈嚇詐」及「誤導警務人員」被捕,准保釋候查。

警方表示,5月14日下午接獲報案,指有人在社交平台發佈內容,聲稱希望學習製造炸彈,並放置於一政府部門辦公室。人員隨即與相關部門聯絡,並根據所訂立的應變方案啟動相應機制,徹底搜查該部門辦公室,最終並無發現任何可疑物品。人員根據風險評估,相信上述報案屬於虛報。

經初步調查後,人員17日在牛頭角區拘捕一名24歲姓黎本地女子,涉嫌「炸彈嚇詐」及「誤導警務人員」。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消息則指,一名報案人指透過「Instagram」得知有人想學製造炸彈來炸毁稅務中心,內容為 「想學整炸彈,幫大家炸咗個稅務局」所以報案。東九龍衝鋒隊之後到位於牛頭角協調道5號的稅務中心掃蕩,但沒有任何發現。

警方重申,虛報炸彈除了破壞社會安寧及製造公眾恐慌之外,亦會嚴重浪費警方及其他部門的資源,阻礙公眾服務,妨礙人員處理緊急事故。警方對於這些不負責任的行為予以強烈譴責。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28 條,虛報炸彈的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監禁5年。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第64條,誤導警務人員的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6個月。

觀塘海濱花園凌晨發生襲擊案件。警方拘捕一名13歲少女,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警方表示,被捕人稱受害人曾多次在網上散佈對被捕人的不實訊息,她感到不滿而犯案。

出手掌摑。Threads圖片

出手掌摑。Threads圖片

警方觀塘警區署理總督察(調查)梁思諾表示,案件於1月1日凌晨約一時,在觀塘海濱公園內發生。受害人為一名15歲女學生,受害人與被捕人相識。被捕人因受害人曾多次在網上散佈對被捕人的不實訊息而感到不滿。

腳踢。Threads圖片

腳踢。Threads圖片

梁指,案發時間被捕人與受害人會面後,隨即對受害人施以襲擊,包括多次掌摑及腳踢,導致受害人面部及身體多處出現瘀傷。約於凌晨三時,警方接獲受害人母親報案,隨即接手調查。經深入調查,包括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及進行情報分析後,警方成功鎖定疑犯,並於同日下午5時展開拘捕行動,在葵涌拘捕一名本地13歲女學童。行動中,警方於被捕人住所內尋回疑犯於案發當日所穿着的衣物。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署理觀塘警區副指揮官曾昭科

署理觀塘警區副指揮官曾昭科

署理觀塘警區副指揮官曾昭科則呼籲所有社會人士,切勿因一時意氣而以身試法,嘗試以暴力手段解決問題。警方重申,十分重視暴力及青少年犯罪案件,並有決心及能力將所有犯案者繩之於法。

觀塘警區署理總督察(調查)梁思諾簡報案情。

觀塘警區署理總督察(調查)梁思諾簡報案情。

此外,曾呼籲家長假期期間多加留意子女的社交情況,避免結識不良分子,尤其在使用社交媒體方面更須保持謹慎。警方再次重申,「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屬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三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