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簽署命令,正式公布國家《重要軍工設施保護條例》。
習近平。新華社圖片
國務院、中央軍委日前公布《重要軍工設施保護條例》,今年9月15日起施行。《條例》目的是保護重要軍工設施的安全,保障重要軍工設施的使用效能和軍工科研、生產等活動的正常進行,加強國防現代化建設。
「中國軍號」圖片
《條例》共7章51條,主要規定的內容包括明確重要軍工設施範圍和各方責任,規範重要軍工設施保護區劃定,規定重要軍工設施保護區應當採取管控進入等安全防護措施。公職人員在重要軍工設施保護工作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另外,違反條例規定,造成重要軍工設施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解放軍東部戰區組織陸海空火等兵力聯合演訓。東部戰區微博圖片
相關《條例》適用於重要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試驗、存儲等活動的建築,以及檔案庫、通信中心、數據中心;專用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專用線等。這些重要場所的出入口應當設置崗哨,採取電子監控、身份識別、出入控制、車輛攔阻等技術防護措施,對進出的人員、交通工具、物品物資進行安全檢查。
未經同意,禁止重要軍工設施管理單位以外的人員、車輛、船舶等進入重要軍工設施保護區,亦禁止對重要軍工設施保護區進行攝影、攝像、錄音、描繪和記述。
違反相關條例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間諜行為,但未構成犯罪的,由國家安全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