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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灣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禁區指定停車位 5.30開放予兩的士車隊

社會事

深圳灣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禁區指定停車位 5.30開放予兩的士車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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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灣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禁區指定停車位 5.30開放予兩的士車隊

2025年05月29日 17:09 最後更新:22:51

政府5月30日起開放深圳灣口岸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禁區內的指定停車位置,予兩支現時以試行模式營運的的士車隊,即「樂行」及「星群的士」使用,以便接載已預約行程的乘客。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乘客可透過車隊的手機應用程式或其他網約渠道預約行程,並於指定停車位置上車。

深圳灣口岸。資料圖片

深圳灣口岸。資料圖片

發言人稱,有關措施便利市民及旅客使用優質的車隊的士服務,亦可讓車隊營辦商在試行階段收集營運數據及乘客回饋,以期在正式投入服務時提供更優質可靠的服務。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運輸及物流局圖片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運輸及物流局圖片

兩支車隊現階段合共提供約300輛的士以試行模式營運,有關的士將獲運輸署簽發禁區許可證,車身均印有所屬車隊的專屬設計或標記,讓公眾容易辨識,至於其餘三支獲選的的士車隊,運輸署亦會在它們投入試行後,開放指定停車位置予其的士使用。

運輸署提醒登記車主,車輛登記及領牌新制度將於本月22日起實施,以加強規管長期未領牌的車輛。在新制度下,未領牌車輛將一直登記在車主名下,車主須為其車輛負上責任。

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發言人說,由本月22日起,署方將向兩年或以上未領牌車輛的登記車主發出通知書,要求車主必須在發出通知書日期的3個月內為車輛領牌,或把車輛拆毀或永久送離香港後,將相關證明文件提交運輸署,並取消登記。車主須及時妥善處理車輛,以免觸犯法例。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如車主在該3個月通知期屆滿前仍不作適當跟進,即屬犯罪。首次定罪最高可罰款1萬元和監禁3個月;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罰款2萬5千元和監禁6個月。個別車主如有實際困難而未能在3個月通知期屆滿前採取所需行動,或有合理理由不為其車輛領牌,可向運輸署申請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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