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打關稅戰處處碰壁,章法大亂,極度頭痕之際,後欄又起火,洛杉磯驅逐非法移民引發大暴動,示威者與警員在街頭混戰,特朗普恐怕火勢擴大難以收拾,火速調派國民警衛軍前往鎮壓,更急急下令禁止搞事者戴口罩,出招快夾狼。法律界朋友見侵侵平亂不手軟,記起香港「黑暴」期間,港府緊急制訂《禁蒙面法》,那時候梁家傑和陳文敏立即撲出來大駡,指此法是惡法,侵犯市民自由和私隱,也違反「人權法」,正氣凜然到爆。如今特朗普做法狼幾倍,他們理應站出來強烈譴責,為洛杉磯示威者發聲,但卻連影都冇,可見他們從來都是另有居心,並無原則。

特朗普被針拮到肉知痛,為免後欄大火失控,出重手鎮壓洛杉磯暴動,硬招之一是下令禁止參加抗議活動的人戴口罩。
俗語有云,針拮到肉就知痛。當年香港街頭大亂,四處火光紅紅,美國官員和政客卻說是「美麗風景綫」,並硬砌生豬肉,指警隊鎮壓和平示威,更在背後煽風點火;但現在洛杉磯爆發騷亂,特朗普略被針刺,就痛到紥起,連環出重招對付,所用手段與騷亂規模不成比例。
首先,他極速調派2000名國民警衛軍赴洛杉磯鎮暴,此舉完全打破常規,他身為總統,未收到州長請求支援,就决定出動軍隊,乃多年來未見,顯示他想以極高壓手段盡快平亂。此外,國防部長赫格塞斯明言已部署海軍陸戰隊「入城」對付暴徒,500士兵正在軍營整裝待發,殺氣攝人。第三,特朗普下命令,禁止參與抗議行動的人戴口罩。
對於「禁口罩」這硬招,他有一番說法,指「激進行動是由煽動者和慣犯挑起的。這些人究竟在隱藏什麼?為什麼要掩面?」即是說,這些人在抗議中戴面罩,是迴避執法的違法行為,所以沒自由和權利這樣做。
法律界朋友看到這新聞,即憶起2019年10月時,街頭暴力不斷升級,黑衣暴徒戴着口罩衝擊警員,四出堵路打砸,特首林鄭見局勢迅速失控,決定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實施「蒙面禁令」,以制止暴力、恢復秩序。當時一批泛民議員立即跳出來強烈反對,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更在《紐約時報》撰文猛轟。
他在文中指這條例是1992年訂立的陳舊法規,與回歸後在港適用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不符,而禁令目的是嚇倒那些和平示威者。他在一個訪問中又說,《禁蒙面法》難以執行,反而衍生更多問題,如烏克蘭通過這法令後,最後引發革命。
當時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長的陳文敏,更代表24名泛民議員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這法令。他在庭上說,政府錯誤假設市民是為了非法目的而蒙面,實際上參與和平集會的人也這樣做,他們可能是為了保護身份等。所以《禁蒙面法》侵犯了市民的自由,以及個人私隱。
他說得振振有詞,但往後的發展,證明「錯誤」的是他。大量黑衣暴徒在暴動中戴着口罩,目的正是要增加舉證難度,減低入罪風險。陳文敏想保護什麼人,不言而喻。
撫今追昔,法律界朋友越講越火起,說兩人當年對《禁蒙面法》咬牙切齒,大談自由、人權、民主,現在見到特朗普強行禁止洛杉磯示威者戴口罩,是否應挺身而出,對他和美國政府作出譴責?為何兩人完全冇晒聲、唔見影?

梁家傑和陳文敏當年大罵港府立《禁面罩法》侵犯人權和自由,但對特朗普今次下禁令,卻冇聲又冇影。
他說,不僅那兩個法律界前「大佬」應如此,至今仍口口聲聲聲討港府壓制人權的「黄友」,也應向特朗普怒吼。
此話甚對,若他們不這樣做,只說明這些人從來都是另有居心,並無原則。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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