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駐港國安公署及警方國安處聯合行動 調查6人及一組織涉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政事

駐港國安公署及警方國安處聯合行動 調查6人及一組織涉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政事

政事

駐港國安公署及警方國安處聯合行動 調查6人及一組織涉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2025年06月12日 22:28 最後更新:22:50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與警務處國安處於星期四(6月12日)根據《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維護國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規例》,就一宗涉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案件採取聯合行動。

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

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

案件涉及6名人士及一個組織,該等人士及組織涉嫌於2020年11月至2024年6月期間干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經公署署長批准,公署根據《維護國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規例》第3條,要求國安處協助和配合,包括為公署對涉案人士進行約談作出安排。

警務處國安處

警務處國安處

國安處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1,獲得法庭手令搜查6名涉案人士的住所,及涉案組織位於葵涌區的商業大廈的辦公室,檢取了包括銀行文件及器材等證物作進一步調查。國安處亦對涉案人士進行會面,及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2,按法庭發出的通知書,要求涉案人士交出所有旅行證件。案件仍在調查當中,國安處會繼續依法為公署提供協助和配合。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強調,政府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委任華懋旗下公司為管理人,不會剝削法團及業主的權力,亦非「放生」任何人或組織,調查工作會繼續。

金。巴士的報記者攝

金。巴士的報記者攝

政府正申請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委任華懋旗下合安管理公司接管。麥美娟說,預期土地審裁處下月初會作初步研判,新管理人一上場會先索取屋苑各份合約、銀行結餘和保單條款等,安排專業人士研究如何處理合約及索償,重大決定仍要開業主大會投票通過。

民青局長麥美娟。巴士的報記者攝

民青局長麥美娟。巴士的報記者攝

麥美娟:「委任管理人協助法團做管理工作時要跟建築物管理條例,所以我們強調法團權力或權利沒有被剝削,因為全部都透過法例保障。」

她又指合安具40年經驗及自己的專業團隊,日後會定期交報告匯報,又會設立熱線,舉行簡介會向業主講解。強調今次接管工作不影響當局調查,「的確網上有很多不同流言、謠言,包括說今次這個接管會否『放生』了某些人應該負的責任,其實完全是兩回事,之前說的調查工作其實一直都在進行,正如之前特首說調查工作會深入做,要負責任的人一定要負責任,不論他是甚麼機構、個人也好、甚至是我們部門也好,要負責任的人就要負責任。」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