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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仔超市奔跑累女店員跌倒骨折 廣東家長被判賠12萬不滿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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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仔超市奔跑累女店員跌倒骨折 廣東家長被判賠12萬不滿上訴

2025年06月16日 12:00 最後更新:14:07

廣東家長因7歲仔在超市奔跑意外令女店員摔倒手骨折,被判擔6成責任需賠償近12萬元人民幣不滿,決定聘請律師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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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超市奔跑累女店員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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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內媒報導,廣東惠州一家「好柿哆生活超市」於去年4月26日晚上7時50分重新開幕期間發生了一起意外。事發當天,有不少民眾前往超市搶購,期間一名7歲男童在超市內與同齡朋友追逐奔跑時,疑不慎絆倒一名女店員。監控畫面顯示,女店員正在超市的生鮮區端著裝有液體的盆子走動,而男童則與同齡朋友追逐,當他從貨架間衝出恰好擋到行走的女店員,令對方摔倒,盆子也飛了出去。

女店員手骨折被評10級傷殘

事後,女店員被診斷為「左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需住院開刀治療,被評為10級傷殘。男童媽媽趙女士表示,超市就在自家樓下,當晚她帶著兒子去逛超市,兒子最初緊跟在她身旁,後來遇見了同齡朋友便開始奔跑。事後,趙女士從兒子口中得知女店員摔倒,但兒子強調自己並未碰到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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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員提起訴訟 要求賠償

趙女士幾個月後收到法院傳票才得知女店員謝某已提起訴訟,要求他們作為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並訴求賠償金額約為18.58萬元人民幣(約20.3萬港元),其中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以及精神慰撫金等。

法院裁定責任歸屬 家長擔6成主要賠償責任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指出,儘管女店員行走時目光未集中在前方,超市也未能及時制止兒童奔跑行為,但未成年男童的奔跑行為仍是主要原因,家長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同時,超市未能證明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因此應承擔部分責任。最終法院裁定,超市承擔3成責任,趙女士夫婦承擔6成責任,女店員謝某自負1成責任,於是判決趙女士夫婦需賠償11.57萬元人民幣(約12.7萬港元),超市賠償4.86萬元人民幣(約5.3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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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表示判決過重準備上訴

趙女士夫婦對法院一審判決表示不公,直言法院的判決超出了預期,她表示,「我們不是逃避責任,願意承擔1成以內責任,但法院判得太重,目前已聘請律師準備上訴。」此案引發了網友的廣泛討論,關於兒童在公共場所奔跑的風險以及家長的監護責任再次成為輿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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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一名12歲女童體型偏肥跳舞吃力,為追求舞蹈夢想戒高熱量飲食,18個月成功減重13.5KG。

女童體型偏肥跳舞吃力遂戒高熱量飲食,18個月成功減重13.5KG。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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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調整飲食 女童18個月成功減重

綜合內媒報道,廣東揭陽一名熱愛跳舞的12歲女童萱萱,早前在醫生的指導下調整飲食習慣,戒除零食及奶茶等高熱量食品,最終歷時18個月成功減重約13.5KG

女童體型偏肥跳舞吃力遂戒高熱量飲食,18個月成功減重13.5KG。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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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體形偏肥跳舞吃力 醫生建議科學飲食減重

萱萱母親表示,最初安排女兒學習舞蹈,原意僅希望改善體態及提升自信,未料孩子很快對舞蹈產生濃厚興趣。惟由於當時體形偏胖,萱萱在訓練過程中感到動作吃力。經醫生評估後,建議以科學方式調整飲食結構,而非採取節食或其他極端減重方法。

女童體型偏肥跳舞吃力遂戒高熱量飲食,18個月成功減重13.5KG。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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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戒高熱量飲食 身體狀況與舞蹈表現改善

在專業指導下,萱萱逐步戒除高熱量食品,著重均衡飲食,同時持續接受舞蹈訓練。經過1年半的努力,成功減重約13.5KG,身體狀況及舞蹈表現均有所改善。萱萱母親指出,自己始終支持孩子「在花一樣的年紀追求熱愛」,並認為整個過程不僅讓孩子在體能上有所成長,也培養了更強的自律性與規劃能力,對學習與生活的態度更為成熟。

女童體型偏肥跳舞吃力遂戒高熱量飲食,18個月成功減重13.5KG。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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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支持花季追夢 健康與興趣並重

目前,萱萱仍持續學習舞蹈中。她的母親強調,未來重點仍放在健康與興趣本身,而非單純追求體重數字,希望孩子能在安全、愉快的前提下繼續追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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