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一間二手手袋店星期三(6月18日)發生迷暈劫案,據悉疑犯帶同贓物潛逃至泰國曼谷被拒入境,遣返香港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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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男子姓蘇,他抵達曼谷素萬那普機場後,隨即被當地入境人員截獲,在其行李箱找到多個名牌手袋及多種貨幣,他被拒絕入境泰國並遣返回港。
據泰媒報道,6月18日疑犯假扮成顧客試用產品,趁店員不備,用圍巾掩住一名女店員的口鼻致其失去意識,隨後搶走包袋逃離商店,並迅速登上泰國航空TG629航班,於當日下午5點43分抵達素萬那普機場。
香港警方在案發後迅速展開調查,並與素萬那普入境處取得聯系,通報案件。負責安全保衛的移民局第二副指揮官Pongthorn Pongrattanan警校奉命監督此次行動,成功確認疑犯身份,在機場成功控制蘇,並現場查獲超過20件證據,其中包括14個愛馬仕女包、2個梵克雅寶手鐲以及各種貨幣的現金,資產總額超過1000萬泰銖。入境官員拒絕了蘇的入境,並將其遣返回國驅逐出境。香港警方將於6月19日上午前往泰國接回疑犯及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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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於18日晚尖沙咀赫德道一間二手手袋店,店主49歲母親被疑犯用毛巾掩住口鼻,暈倒後被綁起,她其後自行鬆綁,發現店舖損失了14個名牌手袋及一條約值10萬元名牌頸鏈,總值約296萬元。
政府將於本周五在憲報刊登《2025年監獄(修訂)規則》,並於當日即時生效。
政府總部
修訂規則限制「不符合法定目的」探訪,懲教署可向法院申請限制在囚人士與個別法律代表及專職教士聯繫;亦會取消候審在囚人士穿着「私服」及自備「私飯」的安排。保安局表示,現今地緣政治複雜,國家安全風險隱患仍然存在,有必要盡快修訂《監獄規則》,及早防範化解相關風險,「早一日,得一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保安局。巴士的報記者攝
當局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和《香港國安法》的相關規定,香港特區有憲制責任持續穩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達到持續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監獄規則》已經實施多年,有必要檢視《監獄規則》是否切合維護國家安全和現今懲教院所管理的需要。
發言人說,經審視過往羈管被定罪和候審在囚人士的相關執法經驗,懲教院所未來可能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和保安威脅,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新西蘭和新加坡等的相關法律和實踐經驗,建議完善現時的《監獄規則》,以確保能夠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持續鞏固懲教人員執行職務的法律基礎,維持監獄的保安、秩序及紀律,並促使在囚人士改過自新和保障其合法權益。當局提出其他的修訂建議,強化懲教署執法效能,一併檢視及修訂一些條文,令《監獄規則》更合時宜及更配合懲教院所管理的需求。
《修訂規則》將於7月23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以期進一步築牢維護國家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