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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二手手袋店迷暈劫案 疑犯逃往泰國入境被拒遺返香港被捕

社會事

尖沙咀二手手袋店迷暈劫案 疑犯逃往泰國入境被拒遺返香港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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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二手手袋店迷暈劫案 疑犯逃往泰國入境被拒遺返香港被捕

2025年06月19日 21:34 最後更新:21:37

尖沙咀一間二手手袋店星期三(6月18日)發生迷暈劫案,據悉疑犯帶同贓物潛逃至泰國曼谷被拒入境,遣返香港被捕。

微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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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男子姓蘇,他抵達曼谷素萬那普機場後,隨即被當地入境人員截獲,在其行李箱找到多個名牌手袋及多種貨幣,他被拒絕入境泰國並遣返回港。

據泰媒報道,6月18日疑犯假扮成顧客試用產品,趁店員不備,用圍巾掩住一名女店員的口鼻致其失去意識,隨後搶走包袋逃離商店,並迅速登上泰國航空TG629航班,於當日下午5點43分抵達素萬那普機場。

香港警方在案發後迅速展開調查,並與素萬那普入境處取得聯系,通報案件。負責安全保衛的移民局第二副指揮官Pongthorn Pongrattanan警校奉命監督此次行動,成功確認疑犯身份,在機場成功控制蘇,並現場查獲超過20件證據,其中包括14個愛馬仕女包、2個梵克雅寶手鐲以及各種貨幣的現金,資產總額超過1000萬泰銖。入境官員拒絕了蘇的入境,並將其遣返回國驅逐出境。香港警方將於6月19日上午前往泰國接回疑犯及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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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於18日晚尖沙咀赫德道一間二手手袋店,店主49歲母親被疑犯用毛巾掩住口鼻,暈倒後被綁起,她其後自行鬆綁,發現店舖損失了14個名牌手袋及一條約值10萬元名牌頸鏈,總值約296萬元。

保安局局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在憲報刊登命令,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特區運作或繼續運作,即行生效。

保安局。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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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發言人表示,保安局局長較早前分別向該兩個組織發出書面通知,讓兩個組織可在命令發出前提交申述,並在提交申述期限前收到「香港議會」的申述,但在提交申述期限前,並無收到「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的申述。

發言人說,保安局局長經小心考慮所有相關資料,包括「香港議會」提交的申述後,合理地相信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特區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所需者,因此已根據《國安條例》規定,在憲報刊登命令,禁止該兩個組織在香港特區運作或繼續運作。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發言人又說,保安局局長已命令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特區運作或繼續運作,該兩個組織已即時成為受禁組織,任何人從事《國安條例》第62至65條所訂明的行為,即屬犯罪,包括以受禁組織的幹事或成員身分行事,或自稱或聲稱是受禁組織的幹事或成員;代受禁組織進行任何活動;參與受禁組織的集會;煽惑他人成為受禁組織成員;向受禁組織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或為其牟取會費或援助等,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百萬元及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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